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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标志着我国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代。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随着行政体制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进程不断加快,政府将逐步让渡部分群众性、社会性、公益性、服务性的公共服务职能,政府职能也由全能型向服务型转变。创新社会治理、建设服务型政府就是要缩小和分解政府的管理权限和范围,转移政府部分职能,实现政府与市场、社会之间的合理分工。妇联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支柱,凭借其在国家政治体系中的特殊地位,拥有其他民间妇女组织所不具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优势等,是参与社会服务、承接政府转移服务妇女儿童职能的重要力量。我国目前正处于转型的关键时期,妇联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路径还处于摸索阶段,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而且,中国独特的国情和转型期的实际情况,使得妇联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尚无成型的、确定的路径可循,因此对妇联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研究不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需要加以提升。本文将妇联组织参与社会服务作为研究对象,首先从选题背景、研究意义出发,研究国内外妇联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方法、路径等相关理论研究及实践经验。其次,对妇联组织与社会服务的相关理论及概念进行分析。再次,从探索参与的有效路径出发,运用规范和实证、文献和比较等相结合的方法,深入剖析目前我国妇联组织的现状与问题,得出我国妇联组织主要存在角色定位问题、自身结构问题、妇联干部的能力和素质问题,分析出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妇联组织角色定位不清、妇联组织机构根基不稳固和妇联组织职业化干部队伍尚未形成。最后,在分析导致问题产生原因的基础上,通过借鉴宿迁市妇联(宿迁市1996年经国务院批复成为江苏最年轻的地级市,是江苏多项工作改革创新的示范地区)参与社会服务的成功经验,提出找准妇联组织自身定位、实现自身变革、发挥组织优势、搭建平台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等路径选择,创新性地提出以培育专业社会组织、项目化运作等先进手段来提升妇联组织社会服务能力来更好地参与社会服务。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为妇联组织更好地参与社会服务提供有益的现实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