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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是会计的核心职能之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信息化程度的加快,会计目标越来越倾向于由受托责任观转向决策有用观,决策有用观认为应该改变会计的计量方式以增加会计数据对决策的有用程度,在此背景下,公允价值应运而生。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多次对公允价值准则进行修改与完善,全面支持公允价值计量方法。2014年伊始,财政部对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做出了大规模的改动,在此次修订中,公允价值准则成为亮点,在多项准则中都提到公允价值计量的原则和方法。公允价值应用的利弊关系至今没有统一定论,在我国新会计准则颁布之际,会计理论界有必要对公允价值在我国的适用性进行研究。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信息是否具有价值相关性正是本文要研究的内容。本文首先在总结国内外公允价值文献的基础上提出研究思路。对公允价值及价值相关性的理论进行阐述,并把公允价值属性与其他计量属性进行比较。将公允价值在我国的应用划分为四个阶段,分别是初步启用阶段、规避淡化阶段、谨慎使用阶段和完善推广阶段,论述公允价值在我国最新会计准则中的具体规定。本文的研究以“有效市场假说”、信号传递理论、决策有用观为理论基础,研究公允价值会计信息的价值相关性。文章根据修正的奥尔森价格模型建立研究模型,选取我国沪深A股非金融业上市公司2010至2013年的财务报告为基础样本,经过筛选后得到本文的研究样本,分析我国非金融业上市公司运用公允价值的状况,以及上市企业的公允价值会计信息是否存在价值相关性。在本文的实证分析部分,对变量进行描述性统计后发现公允价值在我国非金融行业的总体应用程度并不高,通过回归分析得出公允价值具备价值相关性的结论。验证了本文的假设:公允价值变动额与股价显著正相关;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比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更具有价值相关性。公允价值的应用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不足之处在所难免,本文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从三个方面提出公允价值在我国进一步应用的建议:扩大公允价值的应用范围,提高公允价值的应用程度;加大外部监管的力度;提高会计人员和公司管理层的职业素养。确保公允价值在我国能够有效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