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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给社会科学带来了巨大的影响,也使得高科技渗透到传统科学中,两者结合焕发出新生。其中,手机短信证据就是作为一种法律与科技相结合的证据领域新生事物,吸引了众多关注的目光。手机短信具有自己内在的特点,如何确定手机短信的证据属性,如何收集保全手机短信证据,以及证明力大小如何判断等问题,还没有统一的定论。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在运用证据法学理论的同时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注重法学理论和技术理念,借鉴国外相关司法经验并结合中国国情,从理论和立法预测两方面大胆创新。
本文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第一章简单介绍手机短信发展的背景和研究前景。随着科技发展,手机短信也在不断发展,从而使传统的法学理论难以解释手机短信证据面临的新问题,需要对其本质进行重新定位。
第二章是对手机短信证据的整体介绍。将目前流行的手机短信类型划分为三种,这样的划分将有利于下文对手机短信证据的归类和证据能力证明力问题的探讨。同时,对手机短信工作流程做了一个简单的展示,明确了手机短信的物理性质,总结出手机短信具有的特点,为下文探索手机短信证据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做好技术铺垫。
第三章通过介绍国内外关于手机短信证据证据属性的立法和理论,分析各种理论的优缺点和不足之处,得出手机短信证据属于新型的电子证据类型的结论。
第四章主要运用多样化的技术手段来实现手机短信的收集保全。因为手机短信证据属于电子证据,具有高科技性,在收集保全方面也同传统的证据类型不同,需要借助一定的技术手段。
第五章是从手机短信证据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大小方面审查判断其是否能够作为依法定案的依据。分别从合法性、关联性、真实性三方面审查了手机短信证据的证据能力,参考国外相关电子证据规则,探讨了手机短信证据的非法传闻证据规则和最佳证据规则适用的可能性。
结语:对全文关于手机短信证据的研究情况进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