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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具有提前回笼资金和稳定客户的功能,预付卡备受商家的青睐。消费者也被商家在预付卡上提供的优惠所吸引,往往提前支付商品或者服务的对价。这种模式导致消费者无法行使《合同法》上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也产生了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不平等的地位。随着这类现象的大量出现,消费者的投诉量也急剧增长。大量投诉意味着消费者的权利频遭侵犯,也意味着在此行业领域内缺少相关的制度规制。当前我国对预付式消费模式中消费者权利的保护往往是调解和诉讼,这些只是相关机构在处理纠纷时的一般做法,无法从根本上减少此类现象的发生。本文旨在通过分析预付式消费模式当中消费者权利的相关风险以及原因,在借鉴国外相关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具体的国情,不断给消费者的地位增加砝码,完善我国预付式消费模式中消费者权利保护的体系。从市场主体资格审查到经营过程管理,再到纠纷的调解和诉讼,在各个方面体现出对消费者的保护不断地加强和对经营者的监管更加严格,从而有利于该事物健康发展。文章对完善预付式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的研究主要由预付式消费模式的本质及特征、预付式消费中消费者权益面临的风险、现有制度对预付式消费者的保护及缺陷分析、域外消费者权益在预付式消费中的保护及启示、完善国内预付式模式中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的探索五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对预付式消费模式这一新兴事物的本质进行分析,这是研究消费者保护体系的基础。预付式消费合同是连接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媒介,在此基础上分析了预付式消费模式当中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不对等的关系,以及区别于其他消费模式中通常由经营者授信的情形,进而得出结论,即预付式消费模式中消费者权益频遭侵害的根本原因是双方地位的特殊性,消费者在该模式中处于明显劣势地位以至于总是被动。第二部分在第一部分的基础上对消费者经常面临的商家跑路风险、余款不退风险、有效期风险、转卡退卡风险、合同解释风险等具体风险进行分析,同时分析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析消费者权益受损是由于经营者制定的合同条款还是经营者故意侵权,将其具体归类后能够为第三部分分析现有制度在保护预付式消费者的过程中存在哪些不足打下基础。第三部分首先分析我国现有的预付式消费模式规制的相关制度,其次分析了各项对预付式消费者的保护制度。对预付式消费模式的规制分析主要是从公法角度出发,这个角度就是考虑现有制度能否对发行主体的市场准入以及相关经营行为进行有效地监管。预付式消费者的保护制度就是分析现有的法律制度能否有效地提升消费者的地位、能否及时提供救济途径。第三部分中还结合消费者面临的风险讨论了现有制度在构建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中的存在哪些缺陷以及产生缺陷的原因。第四部分是对域外保护预付式消费者权益制度进行了探讨,主要分析台湾地区预付型商品礼券制度、欧盟地区对预付式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制度、美国对预付款的安全保证制度,尤其是台湾的制度对预付式商品交易过程有着严格的规制。我国在完善预付式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过程中可以借鉴这些域外先进的制度,从而制定出我国的预付式消费者权利保护体系。第五部分主要提出完善我国预付式消费模式中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的建议。完善的权利保护体系离不开对主体的规制、离不开对交易合同的监管也离不开对消费者权利的救济。同时第五部分根据消费者面临的风险一方面提出法律上的制度完善,另一方面则是注重制度的执行,既要有请求权基础又要有强有力保障。细致的法律规范与纠纷的合理解决共同构建起权利保护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