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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是目前我国在国际上占有优势的少数技术领域之一,其蕴含着中华民族的智慧和几千年的实践经验。随着现代科学技术对传统中医药发展创新的支持,随着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多元文化相互交流的不断扩展,中医药在世界范围的传播与影响正日益扩大。近年来中医药不断展示其在防治重大疾病,常见病,疑难病方面的优势,中医药的科学性正逐步得到全球各地区的认可,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和产品也开始全面走向国际。同时,各国社会医疗保障开销不断增长,许多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都在重新关注廉价易得传统医药的作用和价值。中药正面临着走向世界的历史机遇。但是,与此相对应的是,我国中药行业整体技术水平较低,缺少具有高技术含量的专利,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热衷于寻求行政保护。如何建立相关的知识产权制度以促进行业的进步和中药的现代化和国际化,这一课题显得尤为紧迫。针对法律界和中药行业关于“专利制度是否符合中药”的争论,本文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各国经济相互依赖、相互渗透带来了经济全球化的结果。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知识产权方面享有的利益是不平衡的,在经济全球化的国际社会中,虽然说《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以国际法律文件的形式保护着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方面的优势和利益,但是它是发展中国家得以参与国际贸易的先决条件。西药和中药在完全不同的理论体系下创立和发展,技术上缺乏共同语言。但专利制度对专利文件的撰写要求,使西药和中药之间建立了沟通的桥梁,专利保护能够促进中药走向世界和促进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 对中药而言,专利保护是非常必要和完全可行的。知识产权法作为一种财产法,其终极目的在于“追求社会福利最大化”。对财产权的法律保护创造了有效率地使用资源的激励,即任何有价值的资源均须由确定的主体拥有。如果法律明确了资源为确定的主体所有,权利人便有正当的理由利用它,并在利用中更有效率地创造出财富和满足。由于专利法给予的垄断权,使得发明创造者能够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从而获得市场独占利润,或者说专利制度给那些具有发明创造能力的天才以物质利益的动因,激励了企业及个人从事社会所需要的创新的活动。因而它是促进科技进步的法律制度。要求获得专利保护的同时公开技术信息是专利制度的一大特征,专利的公开性可以防止重复的发明创造活动,促进了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并使得他人能够在更高的起点上提出新的技术方案。 在中国没有引进西医西药以前,中华民族依靠中医和中药战胜疾病、养生保健,并使这一优秀民族得以繁衍和壮大,中医药作为一种征服自然、利用自然的技术方案,属于可专利保护的客体。中药种植、饮品加工、中药机械制造、中成药加工、药物提取的分离纯化技术、质量分析技术等都是可专利的对象。现代技术在中药领域的广泛应用,加深了对中药的了解,中药不再是说不清道不明的事物,深度的技术研究完全可以象结构明确的西药一样获得产品专利保护。 国内只要少数较大规模的中药企业积极申请专利保护自有的创新技术,很多中小企业依然热衷于《中药品种保护》这一行政保护。行政保护属于公法的范畴,公法的价值取向是秩序和公平,不能充分发挥保护创新者智力财产、激励创新的作用。同时,由于行政保护所要求的技术保密以及不能转让等特点,其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行业进行创新的积极性。另外,《中药品种保护》与我国现行的专利法存在多处冲突,包括:行政保护赋予的权利并不是一种独占权;可以申请保护的主体不符合《知识产权协议》的要求;取得行政保护不需要进行“三性”的认定;行政保护品种不能转让;保护期限不同等。《中药品种保护》是一种过渡措施,行政保护作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组成部分应尽快与我国专利法相协调。 由于中药与西药在理论上的不同,使得中药的技术存在一定的特殊性,我国中药专利保护的实践中也存在着一些难题,包括: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确定;专利权利范围的确定;专利侵权的判定等。在我国中药产业尚不发达的时期,我国的专利法相关工作者应充分认识我国中药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了解中药不同于西药的技术特征,在不违反专利法一般原则的前提下灵活地处理以上一些难题。 为解决以上一些难题,使得专利保护制度在中药领域确实可行和有效,本文提出了三条完善我国中药专利保护制度的建议:(一)尽快制定针对中药专利的审查标准,建立量化的专利“三性”判定依据,使专利审查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同时也可以给创新者提供一个进行研究开发活动的可循的规范。(二)延长具有高技术含量的专利的保护期,以鼓励创新者进行深度的研究,利用现代化综合的技术手段对中药进行解析,避免行业内的低水平重复和资源浪费,同时建立相应的行政法规鼓励仿制品的研发和上市,制衡专利过度保护。(三)培养优秀的中药专利律师和专利代理人,培养既懂专利法又具备中药专业知识的人才,他们能帮助中药企业获取专利信息、获得专利权、在权利受到侵犯时利用相关的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独占利益,帮助国内企业不仅能够在国内获得专利权,而且能够在国外申请专利并获得保护。 虽然我国中药行业整体技术水平较低,但其中不乏优秀的企业和优秀的技术人才,中医药是我国特有的传统领域,是全球独一无二的资源,我国完全具备在这一领域成为世界领先者的潜力。面对历史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应积极增强中药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同时完善专利制度以激励行业创新和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祝愿不远的将来,中国的传统医药能够在医药这一高科技领域占领国际的主要市场,造福全世界各国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