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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金融危机爆发后,许多风险管理制度完善、资本水平充足的商业银行由于流动性水平的枯竭陷入困境甚至濒临倒闭,全球银行业乃至实体经济的发展都受到重创。此次危机暴露出了全球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中存在的缺陷,巴塞尔委员会和各国金融监管部门随即开始推动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的改革。我国银监会也开始强化对于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监管,制定一系列符合我国金融实践的流动性风险监管标准,希望通过更加严格的流动性风险监管改善商业银行流动性水平,增强其经营管理能力。但是更加严格的流动性风险监管能否积极改善商业银行流动性水平,并有效约束银行的风险承担,还需要做进一步研究。本文较系统的研究了流动性风险监管约束对于商业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首先介绍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的相关理论。接着对于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这一概念进行界定,从资产配置风险承担、负债选择风险承担以及风险承担后果三个维度建立商业银行风险承担的研究框架。在此基础上,结合流动性覆盖率与净稳定资金比例两个新的监管指标,分析流动性风险监管约束对于商业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机制。其次,梳理我国流动性风险监管实践,对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现状与风险承担现状进行分析。再次,构建联立方程模型,实证检验流动性风险监管约束对于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以及银行流动性水平与风险承担之间的关系,结果表明,针对流动性比例这一监管指标所形成的流动性风险监管约束压力,对商业银行的流动性水平没有起到实质性的改善作用,并且会激励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银行流动性水平与风险承担之间存在着相互调整的关系,具体关系需要分情况讨论。值得注意的是,流动性覆盖率与净稳定资金比例的改善可以有效抑制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最后基于研究结果,针对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监管制度提出三点政策建议:其一,健全流动性风险监管体系;其二,以风险承担为导向进行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其三,强化针对商业银行风险行为的监管。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第一,通过建立联立方程模型,将流动性比例的监管约束作为虚拟变量引入模型,研究流动性比例监管标准形成的流动性风险监管约束压力对于银行流动性水平和风险承担的影响,以此为基础分析流动性比例在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体系中的适用性。第二,本文的实证模型选取流动性比例、流动资产比率、存款水平、流动性缺口率、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例代表商业银行不同性质的流动性水平;选取风险加权资产占比、非存款负债比例以及Z指数度量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多维度分析银行流动性水平与风险承担之间的关系,可以为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提供一些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