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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我国新会计准则要求引入综合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这一改革是向国际化发展与国际化趋同的里程碑。但是该准则的实施有没有改善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是否符合准则制定者的初衷,有没有带来增量价值信息,能否为投资者增加新的投资机会,这些问题需要深入探讨和进一步研究。本文以新会计准则的发布为契机,首先系统规范地研究了其他综合收益的相关理论以及价值相关性的理论基础,接着在前人研究基础上提出研究假设,随后选取沪市A股上市公司2009—2013年五年的数据,借鉴价格模型并结合本国市场条件对其进行完善,采用回归系数显著性检验、模型的拟合优度比较等统计分析方法,对其他综合收益的决策有用性进行实证检验。由此得出的研究结论有:一是净利润与综合收益都具有价值相关性,但综合收益的价值相关性要明显低于净利润。二是以其他综合收益和净利润两部分来替代综合收益的披露,价值相关性要强于仅列报综合收益。三是其他综合收益能为净利润带来增量信息含量。四是其他综合收益具有持续价值相关性。实证研究结果表明综合收益概念引入后,资本市场反映比较明显,收益表列报方式也具有一定的发展性。本文在一定程度上为综合收益理论提供了良好的的理论基础及实证支持,但是其他综合收益在具体实施及应用中,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为此本文对如何进一步完善其他综合收益披露和列报,从而提高其他综合收益的决策有用性提出了完善的建议:我国相关制度制定者应明确如何认定其他综合收益的具体项目,在利润表中列报其明细构成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投资者管理者要将全面收益理念牢记于心;监管部门要完善现有业绩考核评价体系。此外,笔者希望本文的研究成果可以为准则制定机构贡献些许力量,从而夯实收益信息的决策有用性基础,推进我国会计准则向高水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