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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近些年审计失败频频发生,说明审计质量有待提高,因此,国内外学者将审计质量作为研究的重点领域。随着我国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政策文件的陆续出台,内部控制质量的提高对审计质量的影响成为值得探讨的问题。股权激励作为缓解代理冲突的一种重要方法,于2006年在我国企业中开始实施,其实施后对审计质量的影响需要进一步检验。本文基于委托代理理论、审计风险理论、人力资本理论和激励理论,以2011-2018年深沪两市实施股权激励并且获得标准审计意见的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分析了内部控制质量和审计质量的关系、股权激励和审计质量的关系以及股权激励对内部控制质量和审计质量之间关系的影响。实证结果显示,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能够促进审计质量的提升,并且与国企相比,非国企的内部控制和审计质量具有更显著的相关性;权利与义务具有对称性的股权激励会对审计质量产生影响,而不具有对称性的股权激励则不会显著影响审计质量;权利与义务具有对称性的股权激励能够加强内部控制与审计质量之间的正相关性。另外,本文扩展检验了货币薪酬激励的影响,研究发现,货币薪酬激励不仅不会提高审计质量,反而对审计质量有负向作用,并且会削弱内部控制与审计质量之间的正相关性。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从权利与义务是否具有对称性的角度对股权激励进行分类,探讨了不同股权激励方式对审计质量的差异影响,并且考虑了内部控制和股权激励两种内部治理机制并存时对审计质量的联合作用。另外,本文以《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第22条为参考,综合考虑四个与财务报表审计质量相关性较强的变量对内部控制质量进行衡量,不仅使其与本文的研究更加贴合,也是对以前研究结果的补充。图2幅,表11个,参考文献79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