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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关要提升自身治理能力,需要以“依法治国”战略为指导来建设法治型机关,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导与规范作用。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后,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不断调整,担负了原工商管理、质监、食药、知识产权监管以及物价执法监管工作。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职能履行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制度,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建设法治型市场监督管理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各级政府机关体制改革的大政方针已经明确,基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实现体制改革目标,提高履职能力,需要分析自身法治型机关的建设问题并不断优化。本研究从政府公共管理的角度,探索提出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型机关建设的对策,对提高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水平,更好地促进荣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是以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核心和思考逻辑起点,探究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设法治型机关为主要内容。在研究思路上,通过对现有国内外文献资料的归纳整理,对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设法治型机关进行理论分析,并结合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型机关建设的实践工作,分析其现有状况和存在问题,进而找出存在问题的原因所在,最终提出对策以达到以理论指导实践的目的。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设法治型机关存在的问题为:法治建设能力有待提高、基层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规范体系不够健全、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难度较大、法治建设的内在动力源不足、社会公众参与不足。其产生原因在于法治建设理念存在一定滞后性、市场监管的制度建设力度尚不足、市场监管执法资源相对缺乏、内部法治建设机制不顺畅、“多元共治”的基层治理环境尚未形成。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设法治型机关的对策包括五个方面:第一,市场监管加强法治意识的培养与塑造。具体而言,要树立基层法治型机关建设的理念和目标、凸显市场监管法治培训的特色及其针对性,还要通过丰富培训方式增强培训实效性。第二,强化市场监管规范体系与制度建设。这就要求强化市场监管规范体系的有效管理,与此同时还要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管相关重要制度。第三,优化配置执法资源和提升执法能力。可以从实现执法资源与执法水平的协力互动、深化市场监管执法的程序和方式改革等两个方面进行具体落实。第四,优化内部法治建设机制。可以从提高市场监管执法者素质、以法治素养提升为导向优化考核方式,以及改革执法者的激励机制等三个方面切入,从而实现内部法治建设机制的优化。第五,完善市场监管过程中的公众监督和参与机制。具体来说,增强市场监管执法工作和信息的宣传力度,同时通过公众参与提升市场监管执法实效,并在政务公开中增强社会监督的力度。通过本文的研究,希望能够切实解决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设法治型机关的问题,同时为其他基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型机关建设提供一定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