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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学习型政府的内涵进行界定。本文认为,学习型政府具有六个方面的内涵:明晰的共同愿景,创造性工作,善于不断学习,组织结构扁平化,自主管理,领导者的角色更新。由于学习型政府与学习型企业之间的现实差异,所以创建学习型政府必须具备一定的实践和理论基础,即完善的市场基础,成熟的社会基础、先进的信息技术基础,以及全过程学习的组织理论。
荆州市虽然没有从政府层面正式提出创建学习型政府,但现有的一些做法为创建学习型政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表现在:打造服务型政府,努力为市民提供满意的公共产品;领导干部带头,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建立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咨询机制,创新决策体制。
本文最后提出了荆州市创建学习型政府的四条路径:改进组织结构,推进组织学习,建设积极的机关文化,完善公务员培训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