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以叙事学的视角来研究微电影广告,一方面通过叙事的方式有助于理解微电影广告所阐释的深刻内涵,伯格曾说“叙事向我们提供了了解世界和向别人讲述我们对世界的了解的方式”①,通过剖析微电影广告的叙事模式能够进一步了解叙事话语背后微电影广告传递的真实意义。另一方面,由于受众是通过他们所掌握的知识架构来理解具体的叙事内容,也就是说微电影广告要想达到预期的效果,要想让受众更明白广告中表达的中心意图,是需要挖掘一些与受众在公共认知领域高度一致的叙事内容,因此对微电影叙事特征的考察则可了解到它吸引受众观看的方式,以及它夺人眼球并给人们留下印象深刻的原因。本文着重分析了微电影广告的品牌叙事类型,并从结构与内容两个方面对微电影广告进行阐述,将其归纳为三种结构,即品牌作为转折点的线性结构、品牌作为核心点的套层结构、品牌作为联结心理共性的复调结构,和四种类型,即以品牌作为感动点的情感类型、以品牌作为宣泄载体的讽喻纪录片类型、以品牌作为精神象征的教育类型、以品牌作为现实与幻象纽带的科幻类型,意在阐明广告叙事话语的组织方式和内在逻辑。为了深入了解微电影广告有别于传统广告之处,着重对品牌叙事特征进行考察,并发现微电影广告主要以人物作为显性拍摄对象,并使其成为叙事主体,品牌作为隐性拍摄对象成为叙事外延,背景音乐逐渐开始呈现叙事性,以及叙事场景有意营造真实性等特点。最后分析了在微电影广告运用叙事的方式之后对广告本身的影响,研究发现叙事对广告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包括构建了品牌内容的完整性,加强了品牌产品的分离性以及激发了品牌受众的主动性等。最后得出结论,通过叙事手段的新型广告形式即微电影广告与传统广告相比艺术性更强,广告通过更为严密的叙事结构,融合多种叙事要素达到另一美学高度,从而达到有审美的文化范畴和艺术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