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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物种入侵不仅损害生物多样性,破坏生态平衡,而且阻碍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甚至会对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一定的影响。早在20世纪50年代,外来物种入侵的问题就已经引起了部分国家和地区的关注,1992年里约热内卢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之后,外来物种入侵问题在全球范围内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国际社会包括很多国家开始逐渐有计划的采取行动。这些国际行动推动了我国对外来物种入侵问题的认识,并逐渐促使我国在法律法规方面采取必要措施,但是,到目前为止,我国对防治外来物种的入侵还没有一套完善的立法体系,与国外立法发展迅速的国家相比,法律制度的缺失,势必会造成防治外来物种入侵相关措施的不足。因此,本文通过研究国际公约等国际社会所取得的成果以及外国防治外来物种入侵的相关立法,分析我国能够借鉴的先进经验,构建我国防治外来物种入侵的法律体系,使防治外来物种入侵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该论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阐述外来物种入侵的含义。结合国际公约的规定和国外的立法,首先,解释外来物种及外来入侵物种的法律含义;其次,分析外来物种入侵与生物入侵的关系和相关概念的区别,从基本和关键概念界定上保证防治外来物种入侵立法的严谨性。2.提出对我国防治外来物种入侵立法理论的思考。分别从防治外来物种入侵立法的法理学理论基础、生态伦理学理论基础两个方面提出我国防治外来物种入侵立法的理论依据。3.介绍及分析防治外来物种入侵的国际及国外立法发展状况及经验。首先介绍目前有关防治外来物种入侵的国际公约和其他国际组织的相关行动;其次,介绍欧盟及欧洲其他国家、美国、日本等国家的法律制度,分析这些国家在防治外来物种入侵立法方面所具有的特点及在相关法律制度方面所取得的显著成果。再次,总结国际及国外立法的经验教训,并提出这些立法与实践活动对我国防治外来物种入侵立法的启示。4.通过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以及结合我国外来物种入侵造成的影响,对我国防治外来物种入侵立法的构建提出建议。具体从立法目的、法律原则、法律制度、行政监督管理体制、法律责任体系五个方面进行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