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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尤其是在新兴发展的证券市场,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不健全,导致大量违法行为的存在,其中律师由于从事证券法律业务时的特殊身份,其违规行为具有很大的危害性。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时的违规行为不仅极大地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而且严重影响到证券市场的建设根基和有序发展。因此,为了保护广大证券市场参与者的利益,维护他们对证券市场的信心,完善中国的证券民事责任制度,对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民事责任制度的研究就有了实践及理论上的必要。本文围绕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民事责任,通过五个部分对其进行阐述:第一章,从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管理制度的变迁和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范围与方式两个角度,介绍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内容;第二章,根据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过程中所对应的当事人的不同,分别从证券发行人、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者两个角度,分析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民事责任的属性与归责原则;第三章,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两个角度,分析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民事责任因果关系认定的难点,并探讨解决方法;第四章,从立法理念和立法内容两个方面,分析我国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民事责任制度的不足;第五章,从转变证券立法理念、完善证券实体法律法规、建立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的执业风险基金制度三个方面,结合先进国家和地区的相关经验,探讨如何完善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民事责任制度。本文主要运用比较分析法、逻辑分析法、历史分析法和实证分析法,对我国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民事责任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分析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民事责任的属性与归责原则、因果关系认定的难点与解决方法以及目前中国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民事责任制度的不足,试图在中国现有的国情和立法水平下,借鉴其他发达国家与地区有关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民事责任的立法、司法经验,吸收世界各国有关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民事责任制度建设的先进理论,以期建立一个符合中国国情的、比较完善的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民事责任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