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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制度是公司法研究中的重要课题。不但公司的成立必须要经过发起人的设立行为,而且成立后的公司也受到发起人发起和设立行为的巨大影响。公司发起人的设立行为在公司的设立过程中起着最基础和最关键的作用,是公司能够获得法人资格的必经行为。我国新的公司立法对于公司发起人民事责任的规定虽然有所完善,增加了有关发起人的部分责任问题,但仍存在一些空白和漏洞。本文就公司发起人的民事责任做了较为系统的论述,并就发起人责任相关规定中的缺陷提出了一些建议。本文正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文章绪论。本部分首先介绍了文章的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其次整理了文章写作过程中参考的文献资料。最后介绍了本文的写作思路以及文章的创新之处。第二部分:公司发起人及发起人的民事责任界定。本部分分为两小节。第一节首先对公司发起人这一概念作出分析,进而对该概念进行界定,并将发起人的概念与公司法上易混淆的概念进行了比较。其次结合各国公司立法的相关规定,对作为公司发起人的适格问题进行了讨论。笔者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今天,为了促进现代企业的发展,不宜过于严格地限制作为公司发起人的条件。再次讨论了公司发起人的法律地位。最后探讨了发起人所具有的权利和义务。第二节先对公司发起人的民事责任含义进行了阐述。然后论述了公司发起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法理基础,指出发起人的民事责任是公司法维护利益平衡的工具,是公司法维护社会效益最大化的成果,是对发起人权利义务进行平衡的结果。第三部分:论述公司发起人的民事责任内容。本部分分别就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阶段、公司成立时和公司不能成立时的民事责任进行分析。公司发起人在公司设立阶段的责任主要是指发起人就其设立公司之行为对其他发起人、认股人以及设立中的公司所应当负有的责任。在公司依法取得成立后,发起人对公司的责任主要体现在发起人对公司的资本充实责任、发起人对第三人侵权时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因发起人过错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等等。在公司不能成立的情况下,发起人应承担的责任主要是指对在设立阶段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应当依法承担连带的返还责任。第四部分:对完善我国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民事责任的建议。本部分先就我国公司法对发起人的民事责任制度的立法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论述了完善发起人民事责任的价值,进而引出对我国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民事责任的建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公司发起人的相关规定及相关制度的完善建议;二是对民事救济途径的完善建议,包括完善创立大会制度,规定失权程序,完善发起人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出资追缴权等;三是提出完善发起人责任配套制度的建议;四是提出加强发起人的民事责任制度操作性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