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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保险是指对被保险人因所雇佣的家政人员在工作中由于遭受意外导致伤、残、死亡或患有与职业有关的职业性疾病或者因家政人员在服务雇主过程中意外对雇主的家庭成员、财务或者第三者造成损害,而依法或雇佣合同所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进行承保的一种责任保险。我国自2004年就推出了家政保险,家政工遭遇工伤缺乏保险保障的局面得到了改善。家政保险不仅能保障家政工的个人权益,又能减轻家政企业和雇主的经济赔偿压力,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家政保险的市场规模较小,发展速度缓慢,其预期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自2014年发布保险新“国十条”后,政府开始重视通过商业责任保险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功能。而目前在我国职业工伤保障的理论学界,主流的观点都是以工伤保险为主的,商业保险仅仅是作为一种补充手段。但受到我国目前的法律制度和家政行业的特殊性所制约,工伤保险并不能很好的适用于家政工。因此本文不同于以往的研究角度,提出用商业责任保险来解决家政工的工伤保障问题。本文从家政保险的价值分析入手,对我国目前家政保险的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适度借鉴国外与家政工保险相关的经验,结合实际情况为我国家政保险的发展提出有效可行的对策建议,以进一步完善我国家政保险,提高参保率,切实有效地推动家政保险的市场运作,使家政工、家政企业和雇主等三方的利益得到更好的保障。本文共分为五个章节。第一章导论部分论述了研究背景与意义、研究问题与方法、研究目的与框架、创新点与不足等。第二章首先分析了家政保险的相关理论概念,包括家政工的定义和类型,家政保险的定义及其存在的法律、理论和社会基础;然后从经济、个体和社会三个角度揭示了家政保险的价值。第三章介绍了我国家政保险的发展状况,并对存在的问题和成因进行分析。第四章介绍了国外的家政工的保险相关制度以及从中得出一些经验借鉴。第五章结合我国家政保险存在的问题从政府、保险公司和社会三个层面对促进家政保险的发展提出了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