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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雄踞东亚,美国横跨美洲,是“贸易的冒险追求”促使美国在立国伊始,便踏上了前往中国的漫漫征程。在鸦片战争前的60年里,中美贸易虽发展平稳,但亦蕴含着诸多的矛盾与冲突。随着19世纪30年代中英贸易冲突的不断升级和英国缔约通商呼声的日渐高涨,美国也开始寻求与中国缔约通商的机会。通商条约是近代国家秩序下规范国际贸易的法律基础。因其与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息息相关,又被视为条约中最为重要者。晚清时期,中国国力衰微,饱受西方各国欺凌,不仅被迫签订了关乎割地、赔款的政治性条约,也签订了大量侵损国脉民命的通商条约。在与清政府缔约通商的西方国家中,美国一直占据着重要的历史地位。它是继英国之后第二个与中国建立通商条约关系的国家,1844年签订的《望厦条约》因更为缜密、更为严谨而成了各国竞相效仿之范本。鸦片战争后,中美贸易虽因商约关系之建立而有据可依,但其矛盾与冲突并没有彻底解决。商约本身之不平等性、美国拓展商权之野心、清政府条约观念之淡薄等原因,致使商约难以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新的矛盾与冲突再次浮出水面。凭借着十二年修约的条文规定,美国拉开了修约之帷幕。最终在“中立”、“调停”的遮蔽下,美国成功缔结了《天津条约》及其通商章程,为它同中国的通商设计出一种“周到而全面”的制度。因攫取了足够多的通商特权,加之南北战事的影响,美国倡导“合作政策”基本成型,中美贸易关系随之进入了一个短暂的和谐时期。其后的修约谈判,美国从维系中美友好关系的角度出发,缔结了略有克制且彰显对华友善的《蒲安臣条约》。尽管如此,《蒲安臣条约》还是为在华美商获得了“中国政府的保护以及在中国生活和贸易的权利。”《蒲安臣条约》签订后,其执行又面临着新的问题。特别是70年代中叶美国愈演愈烈的排华风潮,使中美较为和谐的外交和贸易关系陷入了深重的危机。为解决华工问题、保护在华贸易,美国再次要求修约。以解决华工问题为条件,美国应允了中方禁止鸦片等贸易诉求,中美通商关系因1880年《续约附款》之签订又有局部微调。此后伴随着美国国内产业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垄断组织的初步形成,美国扩大对华商品及资本输出的诉求明显增强,中美之间的贸易冲突与矛盾亦愈加凸显。与此同时,日、俄侵华步伐之加剧,令美国甚感在华利益受到了严重的威胁。利用清末商约谈判,美国与清政府在1903年缔结了《通商行船续订条约》。该约不仅拓展了美国在华商权、为其资本输出创造了条件,而且彰显了美国的“门户开放”政策及其与他国竞争的决心。至此,美国在中外商约关系中的地位变得愈加举足轻重。纵观中美商约关系在晚清时期的发展演变,其缔约过程中充斥着强权政治但被美国披上了对华友善之面纱;其条约内容强调最惠国待遇但又索取了许多有别他国之新的通商权益;其缔约形式有着单方面索取到顾及双方利益的微调过程,但并不足以改变商约不平等之本质。并且,随着中美两国国家实力和国际关系之变化,商约中的政治色彩日渐浓厚,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美国对华贸易强烈的进取之心和中国联美制夷之意。总而言之,晚清中美商约关系有着自己独特的发展态势,其不平等性是根本,是导致近代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深受桎梏的重要原因。但是,晚清时期的中美商约关系,在构建、发展的过程中亦有过些许协商、合作、妥协的零星片段。系统梳理晚清时期的中美商约关系,厘清其发展演变中的冲突与矛盾,剖析中美商约的性质、地位与影响,总结其经验教训,为当今中美经贸关系的稳定发展走向提供借鉴与思考,无疑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