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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作为一种长期激励机制,在国外已得到广泛运用,它有助于解决委托代理问题所产生的利益不一致问题,即股东通过向经理人授予股权或期权,将经理人与股东利益长期捆绑,同时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和股东财富最大化。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动机有很多,它能够激励员工努力工作,为企业创造更多的财富,又能提高企业的业绩,留住核心员工。同时,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方式也有所区别,如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等等。由于不同激励方式的适用条件限制及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等方面的原因,不同的股权激励方式可能会产生不同的经济后果。任何制度都有其双面性,股权激励也一样,它犹如一把双刃剑,使用恰当可以使管理层与股东的利益实现最大化,而使用不当则有可能使股东遭受巨大损失。定增式股权激励是近年来新出现的一种股权激励方式,深入研究其所产生的经济后果,即其对股价和企业业绩的正面效应,以及可能带来的利益输送等不良影响,可以为我国企业采用定增式股权激励提供参考,同时对上市公司激励方案的优化具有借鉴意义。本文以浙江龙盛实施股权激励的动机为背景,结合股权激励的相关理论和浙江龙盛的实际情况,通过财务会计指标来分析股权激励对企业业绩及股价的影响,并结合定增式股权激励的优缺点对其所产生的利益输送的后果进行分析,针对研究结论提出建议。通过研究,得出以下研究结论:浙江龙盛实施定增式股权激励提高了企业的经营业绩,并使股价在短时期内得到快速的提高;但是由于我国股权激励相关的制度和政策的不完善,导致浙江龙盛实施定增式股权激励产生了利益输送的经济后果,主要体现在企业实施定向增发方案之后高额的股利分红以及经营业绩短暂上升后的下降,为大股东谋取利益提供了方便,最终侵害的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如下建议: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目的进行审核、完善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机制、完善监督机制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健全资本市场的市场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