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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是关系全国百姓生命健康的重大民生问题。近年来,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如:土榨花生油事件、走私冻肉事件、毒豆芽事件、镉大米事件,影响甚广,引发公众的信任危机。这些事件反映的是政府在监管的方式方法存在着注重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及行为准则、监管生产经营者的行为和行政处罚,而轻视对食品安全信息的公开。这样的惯性思维使公众对政府的信赖程度降低,对食品安全监管的不配合,从而导致食品安全事件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本文通过分析我国食品安全信息公开的现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比外国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提出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的建议。全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食品安全、信息公开的概念作出界定,剖析食品安全信息公开的根源以及目标意义。第二部分总结了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的现状,通过对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调查的结果,揭示我国现行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存在的制度缺陷。现行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的设计上未能注重获取信息的效率与精准性,获取信息在主体、属性、时效、交流等方面存在问题。第三部分在阐述美国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及其经验的基础上,为后文完善我国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提供了借鉴依据。为保障食品安全信息公开的效率与准确性,美国政府从操作性、公开属性、公开途径和救济方式等方面构建了一个高效透明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运行制度,有效保障了相对人的知情权实现。第四部分提出并论证我国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应当明确主体和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完善监督和救济制度,提高食品安全信息公开的效率,保障人民权利切实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