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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恐怖主义犯罪是二十世纪末出现的一种新型恐怖主义犯罪,它是由环保激进分子打着保护环境的名义实施的恐怖主义犯罪活动,主要发生在英美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绿色恐怖主义犯罪与传统的恐怖主义犯罪在产生原因、思想基础、犯罪主体、犯罪动机、犯罪手段、犯罪对象、社会影响、社会评价和规范力度等方面均有不同,通过对二者之间的比较可以更加深入地认识这一特殊类型的恐怖主义犯罪,从而采取有针对性的方式对其进行预防、控制和打击。绿色恐怖主义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其产生原因具有复杂性。从根本上而言,生态危机的出现是绿色恐怖主义犯罪产生的根本原因,而主流民间环保组织的局限性则是导致绿色恐怖主义犯罪产生的直接原因。本文从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等方面剖析其产生原因。具体而言,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的特征决定了生态危机出现的必然性是绿色恐怖主义犯罪产生的政治原因;工业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是绿色恐怖主义犯罪产生的经济原因;以美国为例,美国主流价值观、消费主义的意识形态和生态中心主义是绿色恐怖主义犯罪产生的文化原因;主流民间环境保护组织的局限性是绿色恐怖主义犯罪产生的历史原因。本文以美国为例,讨论了美国在打击绿色恐怖主义犯罪方面的对策和面对的困惑。目前,美国政府已经认识到绿色恐怖主义犯罪的危害性,司法机关也采取了一定的法律手段对其进行制裁。但是,在打击绿色恐怖主义犯罪的问题上,美国面临着与其他恐怖主义犯罪不同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法律的缺失,即美国目前的法律并没有专门针对以“环保”名义实施的恐怖主义犯罪的规定,这就给司法机关对其定性造成了困难,也给环保激进分子逃避法律追究创造的可能;二是由于绿色恐怖主义者实施犯罪时往往打着“保护环境”的旗号,这样就容易得到民众的支持,甚至一些官方的组织和团体也对其表示同情,反对政府采取严厉的措施对其实施制裁。对绿色恐怖主义犯罪的研究对我国具有重要意义,尽管我国现在并没有出现绿色恐怖主义犯罪,但仍然存在产生这一犯罪的条件。首先,我国目前实施的市场经济政策可能产生资本问题,从而让资本的逻辑发挥作用,导致环境成为市场经济的牺牲品;其次,我国目前也存在消费主义的矛头,虽然范围和影响尚不显著,但如果不能及时控制,仍然可能导致生态危机的产生。我们应当未雨绸缪,从多方面着手,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和消灭导致绿色恐怖主义犯罪产生的条件,防患于未然。这样,一方面可以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安宁,另一方面也符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追求,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创造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