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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事业和慈善组织的发展对调动社会资源,救助弱势群体,调节贫富差距,缓和社会矛盾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仍未完善,对于弱势群体的政府救助水平低,因此发展慈善事业,动员社会资源显得尤为必要。随着慈善组织在经济与社会生活中不断发挥重要作用,此类组织存在的问题也开始浮出水面,如慈善组织人员利用职权谋取个人利益,私分财产,侵吞善款、贪污腐败等。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对慈善组织工作人员的犯罪问题尤其是职务型犯罪问题鲜有涉及。本文的目的就是探讨慈善组织工作人员职务型犯罪行为,分析其动机和表现,从而为慈善组织加强管理、树立良好社会公信力提供有益的思考。论文首先对慈善组织工作人员职务型犯罪现象及其危害进行了阐述,然后从两个角度分别剖析了此类犯罪行为产生的深层原因:一是从慈善组织工作人员个人角度出发,从理性选择理论、成本收益理论和社会网络理论分析个人如何进行选择;二是从慈善组织的外部环境出发,分析犯罪行为发生的制度缺陷。论文最后一部分对慈善组织职务型犯罪行为的预防进行了思考,并提出了一些针对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