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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祀文化是礼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古代文明产生过程中占据着重要地位。目前学术界对先秦祭祀文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祖先祭祀方面,对先秦自然神祭祀的研究、特别是对社祭祀的研究,则非常薄弱。 先秦社祀是先秦文明发展的文脉,社祀所反映的地域关系,是早期文明社会重要社会关系之一,因此本论文选定了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据着重要地位而研究又非常薄弱的社祀作为研究对象,以乞揭示中国远古文明的特征。 本文对先秦社祀研究的历史、社祀起源、先秦时期社祀形态、社祀在祭祀谱系中的位置、社祭祀制度与社祀仪式、社祀之社会功能等问题进行了探讨,通过研究,本文得出的主要结论有: 社字初文为土,原意为地主,是土地祭祀的象征物,社祀最原始的形态为土地祭祀,与性器崇拜无关。社的起源与农业的发生、居民的定居密切相关。在治理洪水的过程中,一些祖先因具有超自然能力而被神化为社神,各部族间共同意识开始形成,部族间的地域关系也开始产生。 见于文献记载的最早的社为有虞时代的社。夏代社神为大禹,夏代可能已经产生了军社。商灭夏,开始祭祀夏社。商人祭祀的桑林,为商族之社。甲骨文中作为祭祀对象的土,即为社,此社与文献记载的桑林之社有着一定的差别。西周分封,社祀开始出现等级化。春秋战国时期,社祀与国家权力开始紧密结合,民间社祀迅速发展,并出现了登记百姓户籍的书社。《左传》记载的观社,为百姓观看社祀的风俗,而非如学者所言为通淫之义。 文献记载的社在祭祀谱系中的位置是不确定的。地示、地主、后土等概念与社祀关系密切,但都不能简单等同社祭祀。北郊祭地之说,先秦时期并不存在,诸侯祭社稷,也未行于先秦社会。社与稷在原始祭祀形态中分行,后结合在一起成为国家政权的象征。甲骨文中的社与上帝没有明确的等级关系,但有明显的上下等级之别。社与祖关系密切,存在对举关系,但不存在同源关系。由于祭祀内涵相关,社祀与四方神关系也很密切。社与山川祭祀,属同类祭祀,而与五祀,祭祀内涵上则有交叉关系。 先民定居某地,同时建社,建社一般择吉日进行。社之修建地点,有城邑、山冈之上、森林之中、河水之滨等。礼书记载的亡国之社,并不存在于先秦真实社会生活中。社祀有按四季时节进行的常祀和因事而祀的非常祀。所献贡品、祭祀方法、参与社祀的神职人员都有自己的系统,社主有土、石、木、树等。祭社的目的不同,社祀礼仪也不同。 社祀在先秦经济生活中、国家权力行使过程和社会道德形成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