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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安然等公司审计丑闻的不断涌现,人们对公司的审计问题变得越发关注。为了应对这些失败案例的影响和减少此类案例的再次发生,审计委员会便油然而生,此外,股东的监督活动也随之加强。审计收费标准的确定合理与否,会对审计的独立性与质量产生影响,因此有必要对审计收费的影响因素进行全面分析。然而,学术界关于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对审计收费的影响却得出不同的结论。本文基于我国股权结构的实际情况从一个新的视角来来研究股权结构、公司治理与审计收费之间的关系。 在本文的研究中,按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股把我国的上市公司分为四类: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低于20%;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大于20%小于50%;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大于50%且为非国有控股;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此外,本文在对第一类样本进行研究时,将持股比例大于3%的股东人数作为股权集中度的代理变量,针对第一个样本,本文的观点是,如果一个公司大股东的人数较少且股权比较分散的话,那么单个股东要对公司进行监督就基本不可能。因为他们的持股比例没有影响力,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以一个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来作为另一种控制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这样审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就要付出更多的精力进而要求支付更高的审计费用。当股权结构相对比较集中时,经理人员将会面临许多大股东的监督,这就就会减少会计舞弊和盈余管理,提高内部控制和减少审计师的实质性工作进而减少了审计风险降低审计费用。基于此在第一类样本中本文提出这样的假设:审计收费与大股东的人数呈负相关关系;审计收费与持股比例占3%以上股东的持股比例之和呈负相关关系。 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在第一类样本中公司大股东的人数与审计费用之间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这说明大股东人数也是股权集中度的代理变量。此外,在另外两个样本中,本文按我国的实际情况对研究的公司进行分类,研究结果与前人的研究有很大的差异,研究结果更贴近实际,对研究结果的使用者更具有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