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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意义的资格刑是以限制和剥夺犯罪人从事某种活动的资格为内容的刑罚。面对刑罚轻缓化、非监禁化的世界发展趋势,资格刑不论在理论研究领域还是司法实践中都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世界许多国家的法典当中都规定了详细而又具体的资格刑,在实现对犯罪人的特殊预防方面发挥了极大的优势。检视资格刑在我国的适用现状,却收不到令人满意的效果,体系缺乏开放性、灵活性,内容简单,政治色彩浓厚,刑罚体系之外的非刑事法律中的“准资格刑”的大量游离等等,这些缺陷无疑不成为阻碍资格刑在我国刑罚体系中发挥其优越性的绊脚石。而这些立法技术层面的问题又是以资格刑背后强大的理论基础和价值导向为支撑的,具体来说,现代应然模式下的资格刑的理论基础来源于:刑罚理性主义的考量、刑罚人道主义的体现和基于刑罚效益性的追求。现代意义的资格刑本身所包含的价值体现在报应、功利和慎刑三个价值层面上。而立法技术问题是否得到妥善解决直接影响到这项法律制度背后所蕴含的理念、价值能否实现。此外,在探究资格刑理念、价值的同时,我们还应当借鉴外国先进立法经验,在归纳、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客观的了解我国资格刑存在的不足之处并对现有的体系进行整合、完善,扩大其适用范围、对自然人和单位分别增设新的资格刑、实行资格刑的分立制并完善减刑制度等内容以期为完善我国的资格刑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