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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考核机制研究是随着对河长制的认识及水治理实践不断深化而提出的一个新问题。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机制是确保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的重要保障和有力抓手,但是目前也出现了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谁考核谁、考核什么、怎么考核以及考核结果如何运用”的问题,即河长制考核主体、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程序及考核结果运用上存在的问题,已成为制约河长制持续健康发展的瓶颈。本文紧密围绕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展开研究。在对河长制考核机制的内涵、优势及各级河长制考核开展情况进行论述的基础上,通过对Z市河长制实践探索及考核机制运行情况进行梳理,发现目前在河长制考核中存在考核主体设置不够科学、考核对象设置不够全面、考核内容设置不够合理、考核程序和方法不够完善及考核结果运用不够充分等方面的问题,并剖析出思想重视不够、考核内容复杂、可比性差、考核投入不足、过程监管不力、考核结果区分度低、法制不健全、信息化水平不高等原因。进而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要优化考核主体设置,提升考核人员专业能力,引入多元主体参与考核,加大社会、公众协同参与力度;明确河长及各治水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各级河长及责任单位的考核力度;在遵循中央规定的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的考核内容和指标,注重考核指标阶段性优化,进行差异化考核;增加考核工作透明度,强化考核过程监督,改善考核方法和程序,不断加强科学技术手段运用,注重利用信息化建设服务河长制考核工作,为完善水治理体系和提升水治理能力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要把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结合起来,通过完善整改问责长效机制和建立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在此基础上推动开展河长制立法工作。通过不断完善河长制考核机制,进而推动水治理工作的创新发展。本文注重对河长制考核实践案例的研究,运用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理论、激励理论及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最新成果,对实践探索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努力使河长制考核机制方面的研究在理论上趋于系统性、全面性,在实践上更具指导性、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