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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探讨了当代中国新闻传播业与新闻传播法制之间的互动关系,从整体表现、历史特征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这三方面着手研究,同时涉及二者的基本情况。主要目的是理顺和归纳五十多年来二者相辅相成、互相依赖又互相促进的发展脉络,总结互动关系的规律,探索良性互动的实现途径。 第一章导论概述了本文的选题意义和创新点、研究内容和结构框架,并界定了四个基本概念的内涵。 第二章从整体上说明二者的互动关系:新闻传播业的需求促使新闻传播法制产生、发展;新闻传播法制保护新闻传播业的自由权利,并规定其义务。 第三、四章是本文的核心,提出主要观点——二者互动关系的最大特征,也可说规律,是:改革开放之前,以新闻传播法制自上而下地推动新闻传播业发展为主导;改革开放之后,逐渐转变为以新闻传播业自下而上地推动新闻传播法制发展为主导。 第三章分析提出上述特征的理论依据——马克思主义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原理以及上层建筑内部之间的关系原理。改革开放之前,新闻传播业主要是意识形态工具,属于思想上层建筑,因而受到包括新闻传播法制在内的政治上层建筑的主导。改革开放之后,新闻传播业具有了双重属性,既是思想上层建筑,也是信息产业,是经济基础的组成部分。经济属性的加强,让作为经济基础的新闻传播业开始主导作为上层建筑的新闻传播法制的发展。 第四章分析提出互动关系特征的现实依据——建国以来二者的实际发展情况,即历史资料研究。分为两大历史时期:改革开放之前和新时期。新时期的历史研究,又分为两个阶段:1992年中共十四大召开之前和1992年中国十四大召开之后,前期新闻传播法制处于主导地位,后期新闻传播业处于主导地位。新时期还有两个特殊的领域:在媒介的产业化经营领域,一直是新闻传播业主导;在新闻宣传领域,一直是党的政策主导。 第五章指出了目前二者互动关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新闻传播法制对新闻传播业限制有余而保护不足,新闻传播业也存在法制观念淡薄、违法违纪的现象,并提出了具体的解决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