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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不仅具有很强的识别性,还蕴含着巨大的商业价值,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意味着广泛的市场占有率和巨额的利润,所以驰名商标愈来愈受到世界各国的高度关注和重视。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驰名商标在成为市场竞争的有效手段的同时,也引发了大量的侵权问题。由于我国驰名商标的认定制度及保护制度都不太完善,既不能有效制止手段不断翻新的侵权行为的发生,也不能给予驰名商标完善的法律救济。本文运用利益衡量、实证分析与比较分析的研究方法,对我国驰名商标法律制度存在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探讨和分析,并提出一些完善驰名商标法律制度的设想和建议。
全文共分五章。第一章是关于我国驰名商标的文献综述,简要介绍了我国驰名商标法律制度的研究状况,重点介绍了目前国际上关于驰名商标的三大理论和目前我国驰名商标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的研究状况。第二章是驰名商标保护的一般问题,本章界定了驰名商标的内涵,并在分析驰名商标保护特殊之处的基础上,从经济和法理的视角论证了驰名商标特殊保护的必要性。最后,本章对驰名商标三大基础理论进行了系统介绍,并分析了三个理论的利弊和相互之间的关系,最终得出结论,混淆理论单独作为我国驰名商标的理论基础不能防止对驰名商标的侵害,必须以淡化理论作为补充。第三章是驰名商标的现状,首先对我国驰名商标的认定制度简要介绍,这些制度包括“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认定原则、司法认定和行政认定向结合的双轨认定制、以及认定个主体和认定标准。其次是驰名商标的保护制度,分未注册驰名商标和注册驰名商标两个层级对目前我国驰名商标的保护制度做了概要介绍。第四章介绍了当前我国驰名商标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的主要有:一是驰名商标认定中存在的问题,首先是认定模式的问题,由于我国实行司法认定和行政认定相结合得双轨认定制,导致认定过程中很多的冲突的发生。所以,改革双轨认定模式,与国际接轨,逐渐向司法认定的单轨制过渡。其次是司法认定中存在的问题,司法认定是将来认定的趋势,但由于我国特殊的司法环境和社会背景,使得司法认定仍存在许多诟病,最主要的问题是司法认定中主观性的扩张歪曲了驰名商标的认定真正意义所在,使得司法认定越来越远离其最初的宗旨。二是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未注册驰名商标实行同类保护不利于对其很好的保护。三是驰名商标的淡化问题,我国驰名商标的立法缺少驰名商标的概念、侵权构成的明确规定,对侵权行为类型的法律规定非常的零散,另外,关于驰名商标淡化侵权救济制度相当的不完善,以至于不能有效保护驰名商标。第五章是驰名商标的完善,针对前章提到的驰名商标的存在的问题,本章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和立法构想。首先是驰名商标认定制度,改革目前我国司法认定和行政认定并驾齐驱的局面,确立以司法认定为主、司法效力高于行政效力的认定制度;严格司法认定的审查程序,防止虚假诉讼的滋生,杜绝刻意认定驰名商标的情况发生。其次,确立未注册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使得未注册驰名商标受到与注册驰名商标一样的保护。最后,是完善驰名商标反淡化的立法构想,提出将驰名商标淡化内容纳入《商标法》加以规范;界定驰名商标淡化的含义和行为类型;明确驰名商标淡化行为构成要件;增加淡化的救济措施;建立防御商标和联合商标制度。
总之,驰名商标的保护是个艰巨的任务,法律制度的完善还将是一段漫长而不乏艰难的道路,本文紧紧抓当前突出问题并结合现状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希望能够对驰名商标保护起到微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