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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研发活动资助的评估是政府制定与改善高新技术产业政策的重要途径。早在上世纪60年代,世界经合组织的一些成员国就已尝试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政府的研发资助进行评估,以提高政府公共管理的效率。各国早已意识到高新技术产业对国家综合经济实力提升的作用,并且也都适时地制定相关政策,以及提高科研经费的投入,但并不是每一个国家的政府研发资助都获得了预期的回报。政府研发资助行为在不同国家其研发产出效果不同,同样的政府资助行为,其最终的研发产出的不同是受各国政治体制、经济环境及发展阶段等的影响。这些国家层面异质性的制度因素对政府研发资助影响的作用路径及程度,是提升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研发资助效果这一研究课题中值得挖掘的问题。进而得出基于国家层面的有效提升政府研发资助的可供借鉴的经验,对一些后起国家或新兴国家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现实意义。 本研究以高新技术产业的研发产出为主要被解释变量,并将制度纳入分析范围,基于一个跨国视角来进行研究。首先基于新经济增长理论对R&D这一生产元素有别于其他的生产资料,研究了其对高新技术产业产出的作用;然后基于研发活动产出所具有的外部性,以及高新技术产业自身所具有的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回报周期长等特点分析政府研发资助的必要性;在此基础之上对前人的相关研究进行综述与总结,并对其作用机理进行探究;而后,将政府研发资助与高新技术产业自身研发资本存量、研发人员一同纳入知识生产函数进行分析,重点研究政府研发资助对高新技术产业产出的作用机制与影响;最后基于研究对象的特性,加入宏观层面的刻画研究样本异质性的国家制度这一控制变量,并且再根据研究样本的特性进一步将其划分为转轨国家与非转轨国家来考察国家制度对高新技术产业政府研发资助产出的影响。本研究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在对高新技术产业研发产出的研究中,将政府研发资助对其的影响分解成两个阶段,试图对其内部“黑箱”进行一个探究;基于不同国家制度安排的角度,进一步在转轨国家与非转轨国家的制度安排视角下研究政府资助对高新技术产业研发效果的影响;基于宏观层面跨国视角,选取OECD的跨国数据,使研究样本更具有广泛性、代表性。这三点创新是对目前高新技术产业政府资助研究方面的有益补充。研究表明:在政府研发资助高新技术产业产出方面,整体而言,政府研发资助对高新技术产业研发产出有正向促进作用。其中政府研发资助对转轨制国家的影响更为显著,造成这种差异的可能性在于非转轨制国家业已形成更为前沿的更依赖于研发人力资源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模式。故在此阶段两类不同国家之间还有一定的差异,转轨制国家的制度建设与改革深化在此阶段还有向非转轨国家学习及自我提升的空间;在政府研发资助与高新技术产业自身研发支出关系方面,不论是整体模型估计结果还是两类国家单独的模型估计结果,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的研发资助对高新技术产业自身研发支出均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的研发支持力度越大越能刺激产业加大自身的研发强度;制度变量方面,转轨制国家与非转轨制国家的属性对一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影响极为显著。受制于历史原因,转轨制国家在制度方面存在诸多弊病,无可避免的会对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造成一定影响。尤其在国家研发度与产权保护两个维度方面,转轨制国家大大落后于非转轨制国家,而这两个因素是一国创建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指标。也为转轨制国家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环境等方面给出了良好的政策着力点。政府治理规模、市场规制度等对一国、地区进行宏观刻画的制度指标对高新技术产业的研发支出、产出及发展都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政府治理规模在高新技术产业研发产出的两阶段均不具有显著影响。市场规制度则在两阶段均显示出对高新技术产业的研发支出与研发产出的显著影响,尤其是对转轨制国家其影响更为显著,也即转轨制国家在进行研发支出决策时更多的考虑其市场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