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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运用行政法的基本理论与方法,探讨了金融领域的重要问题——金融监管。文章通过将经济学意义的金融监管定义为法学语境下的金融行政,初探金融行政主体制度的涵义、内容以及目标,通过对不同金融行政主体制度的比较研究,提出对我国金融行政主体制度改革的意见及建议。本文论述了不同的国情背景下有不同的金融行政主体制度目标;对统一型、分立——功能型、分立——机构型三种不同类型的金融行政主体制度进行了概括与比较;提出了我国的金融行政主体制度在WTO过渡期的监管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