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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研究了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对于高管薪酬激励的影响。委托代理理论认为,在两权分离和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为了使高级经营管理人员不偏离为企业所有者创造最大价值的目标,应将他们的薪酬与企业经营绩效挂上钩,从而实现经营者与所有者的激励相容。但是,企业的经营绩效并非决定高管薪酬水平的唯一因素,治理结构作为企业制度安排的基础,不仅会直接影响高管薪酬水平,也会影响经营绩效和高管薪酬的关系。因此,本文的研究具体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一.研究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对于高管薪酬水平的直接影响;二.在此基础上,研究企业经营绩效对于高管薪酬水平的决定程度将如何受到治理结构安排的影响。 笔者利用2001年至2004年间我国上市公司的相关数据,采取一组有交互项的调节回归分析模型,系统地从债权人与股东层面、董事会层面和监事会层面研究治理结构安排对于高管薪酬激励的影响。 在债权人与股东层面,笔者分别研究了企业的资本结构和股权集中度的作用。研究结果表明,负债率的提高使得高管薪酬水平更好地与企业经营的财务绩效挂钩,说明债权人(特别是大银行)可以利用债权硬约束的特性以及自身的信息优势间接地促进企业去加强内部监督,从而提高治理水平。另外,随着股权集中度越高,高管薪酬的水平得到了更严格的控制,并且高管薪酬水平能够更好地与企业经营的财务绩效挂钩。但是,上市公司股票的市场表现对高管薪酬的影响受股权集中度的作用却不显著。笔者认为这与我国上市企业中存在的股权分置不无关系。 在董事会层面,笔者分别研究了两职兼任、独立董事比例以及董事会持股比例的影响。结果发现,在存在着两职兼任现象的企业中,企业经营绩效对于高管薪酬的影响度较低。可见,两职兼任的安排降低了董事会的独立性,让高级经营者们有了更大的权力去控制自己的薪酬水平。独立董事比例与高管薪酬水平之间表现出显著的正相关的,且企业绩效对于高管薪酬的决定关系并没有受到独立董事比例的显著影响。这个结果说明一个公司有了更多的独立董事,并不意味着它的内部监督效果会提高。这让人不禁对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是否得到发挥表示怀疑。随着董事会持股比例的提高,企业股票市场表现对高管薪酬的影响程度有所提高,可见董事会持股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激励董事加强内部监督的作用。 在监事会层面上,笔者研究了监事会规模和监事会持股比例的影响。结果发现,监事会与董事会的人数之比与高管薪酬的水平负相关。也就是说相对于董事会,监事会的规模越大,对于薪酬水平的控制越严格。但是,监事会与董事会的人数之比对于企业绩效与高管薪酬之间的相关性的作用并不显著。另外,监事会持股比例无论对于薪酬水平还是对于企业绩效与高管薪酬之间的相关性都不具有显著影响。从这些结果看,虽然我国上市公司监事会的集体效应得到了一定发挥,但至少在高管薪酬这个问题上,监事会发挥的实质性影响力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