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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金融业的不断发展,银行业对于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样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国内各大商业银行为生产及服务企业提供的信贷支持上。因此,信贷业务成为银行最重要的利润来源之一。虽然现代银行制度源于西方,但是在本土上成长起来的各大商业银行机构在操作银行信贷业务时也愈发具备中国特色——关系信贷。这一信贷模式体现了中国式的关系与正式制度之间的相互关联,对于这样的关联性的研究无疑有助于更好地理解中国银行业中这一特殊的业务结构。
银行设计出一整套的制度流程以保证信贷业务的稳步开展,其目的在于获得利润并降低运营风险。但是这一整套制度在操作的过程中,为关系的运作创造了环境,关系信贷便应运而生。由此,对于关系信贷的更进一步的探讨无疑有助于理解中国银行体系中的信贷实施的整个流程,这也是本文最为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的主旨在于分析关系信贷在银行中存在的原因是什么?它在我国银行体系中的作用是否是无限的?,如果是有限的,那么它的作用边界在什么地方?
本文认为银行的内部制度为关系信贷的开展创造了外部环境,制度体系上的客户经理这一角色为关系信贷提供了载体。但是,关系信贷在银行内部的拓展并不是毫无边界的。银行制度的约束程度以及外部竞争性强弱决定了关系信贷的内、外部边界。
为了详细讨论上述几个问题,笔者将文章分为五个部分。首先,笔者回顾了经济学、金融学以及经济社会学对于信贷配置的研究。金融学中的银行信贷研究大多从制度角度进行数量分析,其分析主要集中于银行内部的正式业务,而忽视了商业银行信贷领域中普遍存在的关系信贷这一非正式模式。主流经济学主要讨论的是市场中货币的供求关系对于市场上其他要素的影响。社会学目前虽然开始涉足金融社会研究,但遗憾的是,社会学的探讨还主要针对金融机构的组织问题,尚未涉及各类金融机构的交易行为这一核心议题。
其次,本文的第二章分析了关系信贷在国内银行存在的原因。笔者认为国内目前的银行制度以及机构设置为关系信贷的产生创造了外部环境。由制度所构成的企业-客户经理、客户经理-银行信贷审核部门这一对不均衡的关系共同营造了关系信贷的内部根源。同时客户经理所占据的“结构洞”的位置为关系信贷的产生提供了载体,即客户经理具备了双重代理人的身份游走于银行与客户之间。
第三章和第四章分别要分析了决定关系信贷边界的内、外部制约因素。在银行业这样一个高度商业化、市场竞争相当激烈的行业中,盈利是首要的,因此关系对于正式制度的渗入并不是完全没有限制的。首先银行的内部制度制约着客户经理可能采取的机会主义行为,这也就意味着银行制度约束程度的大小直接决定着关系信贷在正式制度中扩散的边界。在制度约束比较强(即弹性比较小)的银行中,关系信贷发生的比率相对较小;相反,如果银行内部制度约束比较弱(即弹性比较大)的话,关系信贷发生的机会则相对较大。其次,由于关系信贷本身也是市场机制的产物,同样会收到市场的影响。因此,宏观金融环境中的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竞争关系、信贷市场上的供求关系都直接影响着企业、客户经理以及银行信贷审核部门各自对待关系信贷的态度。上述这些因素都归结于外部竞争性的强弱,银行所面临的外部竞争性越强,其采取的关系信贷的比例则越高;相反则反之。
第五章回顾了全文,对本项研究的所获得的结论进行了总结。笔者认为,从关系信贷来看,关系与制度既不是新制度经济学所说的那样毫无关系,也不是格兰诺维特认为的是一种嵌入性关系。制度本身能动的构成了关系信贷的外部条件,而关系本身慢慢的重新塑造了制度,二者之间是一种“互构”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