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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预算法》的修订完成,2015年起,我国正式全面推开地方政府自发自还政府债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方政府可以在国务院批准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筹措资金,标志着我国初步建立起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按照国务院提出的“地方政府举借债务要遵循市场化原则”要求,构建科学合理的市场化地方债发行机制,去除阻碍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政策和制度桎梏,是当前财政部门开展地方债发行管理和改革的目标和方向。但从当前发行情况看,地方债市场化程度不高,还存在多方面问题亟待解决。我国地方债发行的申购标的为债券发行利率,发行利率是发行机制综合作用和影响的集中体现,因此地方债市场化发行的核心问题是地方债利率定价的运作机制。本文整理了国内外地方债发行及定价机制的相关理论和研究,梳理出学界在该领域的研究脉络及进展情况,分析了当前我国地方债的发行现状,并以信用利差分解模型为基础从市场风险、政府信用风险和债券特征三个层面对地方债信用利差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揭示了地方债利率定价的影响因素和运行机制,发现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和缺点,为完善地方债市场化发行机制提出了对策和建议。本文研究得出结论:第一,相较于政府信用风险和债券特征因素,当前地方债发行利率主要反映的是宏观市场风险。第二,地方债发行利率不能很好地识别不同地方政府的主体信用风险,而地方政府预算软约束及当前不健全的信用评级机制是导致风险识别功能失效的主要原因。第三,地方债发行受到明显的政策性或行政化干预,包括发行置换债券化解存量债务到期风险、限定公开招标和定向承销发行方式下的利率形成范围、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或未被严格执行等。针对上述研究结论,要进一步完善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化定价机制,健全科学合理的地方债发行机制,本文建议在现行债券发行机制基础上,强化地方财政预算硬约束,完善地方债信息披露和信用评级机制,优化债券发行方式,逐步减少政府对发行行为的行政干预或控制,使市场化运行机制贯穿于地方债发行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