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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本研究比较吉非替尼在中国上市前及上市后晚期肺腺癌患者的生存差异,并对其临床因素进行分析。方法:本研究收集了2002年1月—2010年12月在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接受过化疗的558例晚期肺腺癌患者资料进行回顾分析。按照配对病例对照研究设计,根据年龄、性别和吸烟史三个因素进行严格配对后筛选出255例仅接受过姑息化疗的上市前组患者和255例接受过吉非替尼治疗的上市后组患者。患者的临床特征包括年龄、性别、吸烟史、ECOG评分(Eastern Cooperative Oncology Group performance status,ECOG PS)、临床分期、器官转移、既往化疗方案数等也进行了分析。对于不同组间疗效比较应用χ2检验;对生存时间分析应用Kaplan-Meier法,Log-rank对生存曲线的差异进行显著性检验,COX回归进行多因素分析。以P<0.05为具有显著性差异。所有数据应用SPSS16.0统计软件处理。结果:全组510例肺腺癌患者自首次开始姑息性化疗时间至到任何原因导致死亡的中位生存时间(Median Survival Time, MST)为22.8个月(95%可信区间,95%Confidence interval[95%CI],20.7月-24.9月),接受过吉非替尼治疗的上市后组患者的MST显著长于上市前组患者MST(33.5个月vs.14.1月,p<0.001)。将全组患者进行多因素分析时发现,接受过吉非替尼治疗(风险比Hazard Ratio,HR0.175,95%CI0.140-0.219,p<0.001)、年龄<60岁(HR0.787,95%CI0.649-0.955,p=0.015)、无吸烟史(HR2.103,95%CI1.608-2.750,p<0.001)、无肝转移(HR1.501,95%CI1.085-2.077,p=0.014)、接受过3个以上化疗方案治疗(HR0.298,95%CI0.230-0.386,p<0.001)是明显改善全组510例患者总生存的因素。上市后组患者的总生存在大多数亚组包括不同年龄、性别、吸烟史、ECOG0-1分、临床分期、是否有肺转移、胸膜转移、骨转移、脑转移、肾上腺转移和肝转移、既往化疗方案数亚组均较上市前组有显著延长(p<0.001)。仅ECOG≥2分患者亚组未发现上市前后两组总生存有显著差异(p=0.090)。上市后组255例患者客观有效率(Objective Response Rate,ORR)为34.1%,疾病控制率(Disease Control Rate, DCR)为88.6%。自吉非替尼治疗开始的MST为24.0个月(95%CI21.7月-26.3月)。单因素分析结果显示,有脑转移(p=0.038)、无肾上腺转移(p=0.017)和EGFR基因敏感突变(p=0.048)是显著改善上市后组患者自吉非替尼治疗开始的总生存的因素。多因素分析显示,无吸烟史(p=0.005)、肺转移(p=0.032)、无肾上腺转移(p=0.020)和EGFR基因敏感突变(p=0.012)是明显改善上市后组患者自吉非替尼治疗开始的总生存期的独立预后因素。结论:吉非替尼显著改善了中国晚期肺腺癌患者的生存。目的:探讨影响吉非替尼治疗晚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老年患者的疗效及其生存情况的临床因素。方法:对2007年1月—2009年6月在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接受吉非替尼治疗的83例晚期NSCLC老年患者的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全组患者中位年龄为70岁,客观有效率(ORR)为32.5%,疾病控制率(DCR)为85.5%。吸烟状态对DCR方面的影响具有统计学意义(P=0.049)。中位无进展生存期(PFS)为11.6个月,不同性别、是否有吸烟史、病理类型是否为腺癌以及吉非替尼的疗效对PFS有显著影响(P<0.05)。中位总生存期(OS)为24.0个月,病理类型为腺癌(P<0.001)、吉非替尼治疗是否有效(P=0.029)以及吉非替尼治疗进展后可以继续接受其他抗肿瘤治疗(P=0.006)是明显改善总生存期的独立预后因素。结论:吉非替尼治疗老年晚期NSCLC有较好疗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