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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名胜区管理体制不顺,一直被认为是阻碍风景区旅游发展的主要问题,许多专家学者都对此进行过深入的研究。在理论上,逐渐形成主张移植美国国家公园管理体制的“国家公园”论和主张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产权分离”论,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许多的管理模式。在实践中,各地风景区也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创造出许多突破现有政策和法规限制的景区管理模式。
大理风景名胜区是国务院1982年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同时也拥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级历史文物保护单位等多种称号,其管理体制的改革也是景区各相关利益主体关注的焦点。本文对国内专家学者关于风景区管理模式的研究进行了综述,对国内外的风景区管理模式作了简单介绍,对大理风景名胜区管理体制的历史沿革进行了回顾,分析了大理风景名胜区管理体制的现状。在此基础上,以可持续发展为原则和最终目标,以旅游业的发展为出发点,以景区内相关利益主体的协调为主线,构建了大理风景名胜区“大旅游、大管理”的三级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