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安置房建设是城市快速发展的产物,被大多数城市纳入了保障性住房的范围,更是许多地方政府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的重点。当前,房价持续走高,部分地区的房价之高让普通民众望而却步,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中国人历来秉持“有恒产者有恒心”的传统观念,具有购买住房和改善住房的需求,另一方面安置房的房主通常拥有多套房屋,具有将暂不使用的房屋变现的需求。在供需双方的共同推动下,安置房转让应运而生,并衍生出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本文旨在研究常州市的安置房转让问题,从规制方面寻求解决之道。当前学术界对拆迁安置问题的研究成果非常丰富,但针对安置房转让的研究却并不多。作为创新点,本文的重点是通过交易成本理论对安置房转让行为进行分析,从制度层面探索规制安置房转让行为的可行办法。 本文首先介绍常州市安置房的相关背景,其次对安置房的概念进行界定,将安置房与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和小产权房等概念进行辨析,并对交易成本理论进行简述,明确了交易成本的概念及产生原因。然后本文对安置房转让行为的合法性进行讨论,介绍了规制安置房转让行为的现状,随后从交易成本理论角度对安置房转让行为进行了分析,探讨交易前、交易中和交易后各个阶段可能产生的交易成本,讨论规制安置房转让行为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最后探讨规制安置房转让行为的有效办法,笔者提出了四条具体建议。首先要明确安置房的性质,将安置房与保障性住房区别开来,给予安置房完全的产权。其次,要明确安置房的土地性质,国家必须明确安置房究竟应该通过何种方式供地,并且要统一以该方式供地。第三,要专门出台处理安置房转让问题的文件,让安置房问题的处理有据可依。最后,寻求适应时代发展的安置方式,采取货币安置、商品房安置或两者相结合的安置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