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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水平与研究资金的投入情况密切相关,然而资金投入渠道的差异也会影响科技创新的效率。相关研究表明政府科技拨款在专利申请方面效率较高,而企业科技资金在新产品的研发方面效率较高,金融机构贷款则更关心资金安全,因此,即使是相同数量的科技投入,但是由于其资金结构的不同,科技产出成果也将会有很大的不同。因此,选择一条合适的融资渠道对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以及节约科技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采用了偏最小二乘法研究了各类资金对陕西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创新效率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企业资金、政府资金以及金融机构贷款对陕西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创新效率具有不同的促进作用。投资者投资目的的不同是造成这一情况的主要原因。陕西高新技术企业长期处于高新技术领域中,对于高新产业发展的趋势以及最新的研究动向都相当的了解,高新技术企业还具有将研究成果迅速转化为现实产品的能力,保证企业科研资金的使用效率。此外,随着现代企业管理观念的不断普及,陕西高新技术企业的各项公司治理结构正在不断地完善,高新技术企业针对员工的各项约束手段以及激励政策有效地缓解了员工和企业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负面影响(委托代理)。相比之下,陕西省政府所支持的科技项目至少是满足政府一定的条件,政府支持的真正目的是为了诱导企业利用其自有资金进行研究,因此,这就造成了政府资金科技创新效率较低。此外,政府科技资金落实到企业手中时往往需要一段时间,这必然会影响到企业研究资金投入的计划安排,进而影响企业科技创新。生产经营性贷款,贷款周期短,自身风险小,通常这类贷款有有形资产作为抵押,因此金融机构钟爱于这类贷款。相比之下,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创新风险大,周期长,我国以无形资产作为抵押进行贷款的体制尚不完善、产权市场发展状况并不健全,在这种情况下金融机构出于资金的安全的考虑,不会将过多的科技资金投入高新技术产业中。因此,构建多层次的金融支持体系,拓宽陕西高新技术产业自主融资渠道,加大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有利于陕西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创新能力的持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