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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1]”。但是目前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大量突出问题,均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造成了严重的阻碍,“僵尸企业”的存在就是最棘手的问题之一。“僵尸企业”是当今很多经济与金融困难的根源,必须予以坚决清除。本文对“僵尸企业”进行研究有助于进一步厘清对其的治理方向。本文根据之前文献的总结,基于2013-2017年沪深A股的全部上市公司数据对中国上市公司中存在的“僵尸企业”进行了识别,识别结果表明:从整体数量来看,2013年开始,我国“僵尸企业”数量开始迅速增加,2015年以后增速放缓且2016年以后呈现下降趋势。从分所有制看,国有企业“僵尸企业”问题最为严重,其数量一直是各类所有制中最高的,其次是民营企业。分地区看,“僵尸企业”的重灾区在那些经济欠发达的西部地区以及东北三省,分行业看,“僵尸企业”大多集中在交通运输、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以及房地产等产能过剩的行业以及受政府管制定价的公用事业行业,如燃气、电力热力业等。另外本文还分析对比了“僵尸企业”与非“僵尸企业”效率特征以及负债融资情况,发现“僵尸企业”在各效率指标都远远不如正常企业,但是却能以低廉的成本获得信贷资金,政府也为其提供更多补助。在实证方面,本文探讨了“僵尸企业”由于其信贷资源等优势对行业中其他企业投资产生的负面影响,具体来说是以行业中“僵尸企业”规模占比作为主要解释变量探讨了行业中“僵尸企业”对同行业其他非“僵尸企业”的投资规模产生的负面影响并且进一步证实这种投资规模的减少会造成正常企业的投资不足。另外,本文还根据企业所有制、行业的外部融资依赖度,的不同进行了子样本回归,验证“僵尸企业”对非“僵尸企业”投资的影响效应的异质性,发现“僵尸企业”对非国有企业以及外部融资依赖度高的企业的投资活动有更为显著的负面影响。从而验证了“僵尸企业”是通过加大资源约束、扭曲信贷配置等途径对同行业非“僵尸企业””的投资活动施加影响。基于此,本文为国家相关部门进一步治理“僵尸企业”提供了相应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