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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的中国面临着严重的内忧外患,清政府被迫实行新政,在此特殊时期,联豫作为最后一任驻藏大臣,秉承清政府之命,走进西藏,全理西藏一切事务,尤其是“新政”事务。作为一名有一定世界眼光的封疆大吏,联豫在藏六年期间,实行了一系列新政措施。政治方面:恢复旧制,驻藏帮办大臣仍驻前藏;裁粮员,改设理事官和驻地委员;撤销驻藏帮办大臣,设左右参赞;革新驻藏大臣衙门组织。经济方面:设陈列所,派遣藏民赴川学习工艺;收回地方铸币权,归国家所有;另外在修路、电讯和邮电等事业方面也略有所为。文教方面:设立初级小学堂、汉文藏文传习所和白话报馆,还设立陆军小学堂和警务学堂等。军事外交方面:联豫提出“诸事之中,尤以练兵为急务。”并为筹饷多方而努力;调川军入藏。他还注意正确地处理西藏与“廓尔喀”(尼泊尔)的关系;拟设领事馆,以保侨民的安全和利益。另外他还竭力处理好入藏人员有关事宜以及西藏地方官员的事情。联豫作为晚清驻藏大臣,他的所作所为,无论是对藏区还是对中央政府都起着非常重要的历史作用。面对外侮,他多能坚决抵抗,维护我国各项主权不受外人侵犯;面对内乱,他绞尽脑汁,剿抚兼施,竭力保证藏区地方的安定;面对一些混乱的落后的众多内部事务,他励精图治,加强对西藏施政,以促进西藏地区的发展。总之,联豫应清中央政府全国新政的潮流,奉清廷之命到西藏推行新政,虽然新政有很大的历史局限性,但却是一种自觉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举措,是代表历史进步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一条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道路,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是值得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