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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国上市公司IPO后的“业绩变脸”问题常见报端,也是证券市场各方关注和讨论的热点问题。以营业利润指标为例,在2010-2012年期问的786家新上市公司中,有266家在上市当年出现“业绩变脸”,占比高达33.84%。除经济周期、行业波动等原因外,相当部分的“业绩变脸”背后是财务包装、利润操纵、虚假披露及保荐机构“荐而不保”等违法违规行为。在IPO过程中,由于盈余指标对公司能否上市、IPO定价具有决定性作用,且我国IPO公司与投资者问信息不对称现象严重,IPO公司的盈余管理现象十分严重。由于我国IPO市场证券监管力量不足、市场约束机制不强,承销商在IPO过程中的违规成本较低,对“认证中介”职能的履行不尽其责。本文基于承销商保荐的角度,试图研究证券发行中的IPO资源分配问题,并重点考察了其与承销商过往保荐质量(上市公司业绩的变脸情况)的关联性,以推断其中是否存在某些隐性的监管规则。本文认为,我国证券监管机构会借助IPO遴选管制权对上市公司的业绩变脸情况进行控制。若某承销商过往保荐企业发生业绩变脸的情况比较严重,则证券监管机构会相应减少其IPO机会。为验证这一假设,本文选取了2009-2011年间的IPO公司上市首个年度的财务业绩表现,并观察了相应券商在T+1年的承销保荐情况(IPO被否的数量、比例等)。借助描述性分析、相关性检验(Pearson、Spearman)、方差分析、线性回归、Logistic回归等分析工具,本文发现两者之间确实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尤其是“营业利润指标的变脸情况”与“承销商获得的IPO资源”之间存在显著的负向关联,即某承销商T年保荐企业中发生营业利润下降现象的数量越多(比例越大),其T+1年保荐项目被否的数量越多(概率越大)。考虑到创业板和中小板的特殊性,本文还进行了分版块研究,实证结果显示证监会对“对主板上市公司的业绩变脸相对严格,对创业板、中小板上市公司的业绩变脸则相对宽容”。除了从证监机构的行政惩罚角度以外,本文还试图研究承销商保荐质量的市场约束机制,即验证是否存在“T年保荐企业业绩变脸较严重——T+1年IPO被否概率较大——T+2年IPO市场份额下降”的影响机制,该假设未能获得充分的统计证据。本文在研究过程中,由于样本数据较少、精力篇幅有限等原因,对IPO监管的研究存在一些不足。后续研究中若能积累更多的数据,可进一步分析业绩变脸的程度与受到IPO资源管制程度之间的关系,IPO市场对承销商声誉是否存在隐性约束等问题。此外,本文发现监管层对主板上市公司业绩变脸的监管明显严于创业板和中小板,后续研究可基于此做进一步的政策启示和市场选择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