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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保守性指的是法律具有这样一种性质:首先,法律必须尊重传统,重视经验,而不是理论的预先设计。法律不应轻易的否定过去,不应轻易的设计未来。法律应被视为人类不断积累的生活经验的表达。其次,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对法律的变革是必要的,但是,在法律变革中,应当从现实出发,顾及长远的后果,对不合理的部分进行渐进式的审慎变革。第三,在法律的制定与运行过程中,理性的作用是巨大的,但是,人的知识的有限性导致人的理性并不可能是万能的,对人的理性能力的确信不能盲目。保守性是法律的本性,这是由法律自身的发展规律决定的,同时也是人行为预期的需要、形成并维持秩序稳定的需要以及确立和维持法律权威的需要,当然还有其政治上的原因。法律的保守性要求我们在制定法律时,必须充分考虑社会传统与现状;修改法律时,要求审慎的态度;适用法律时,应严格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进行。清醒认识法律的保守本性对中国的法治建设意义重大。法律并非万能的,因此,中国今天面临的最急迫也是最难解决的问题,与其说是重修宪法和法律,写进去更多更好的条款,不如说是通过一系列制度性安排和创造一种可能的社会环境,使业已载入宪法和法律的那些基本价值、原则逐步得到实现。这才是法治理论的核心。法律的保守性要求法律人应该保守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