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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是促使政府信息资源优化配置和充分合理利用的重要手段,更是坚持和发展社会民主,建设社会政治文明,促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随着世界各国政府透明化改革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我国也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这对我国建设阳光政府、透明政府具有更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政府信息资源中包含着大量与个人有关的信息,这些个人信息是政府决策、管理、服务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在现代信息经济社会个人信息又有极大的商业价值。在政府信息公开活动中,政府机关难免会因为某些利益而公开这些含有个人信息的政府信息。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这样难免会侵犯公民的个人信息隐私权。在政府信息公开这样的大背景下,如何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不被非法泄漏、修改和传播利用是一个必须深入患考的问题。本文在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及个人信息相关理论的基础上,分析案例,找出我国目前现有政府信息公开活动中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缺陷和问题,借鉴国外的经验,吸取教训,在总结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具有针对我国本土的一些基本原则和保护策略。
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引言。这一部分主要讲述了选题背景与国内外相关立法及研究现状。
第二部分:这一部分主要介绍、分析了两方面内容:(1)政府信息的界定,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与意义;(2)分析了个人信息保护、隐私权保护的相关概念以及区别与联系,以及个人信息保护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关系;
第三部分:重点分析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活动中个人信息保护的现状,认真研究分析了以美国、欧盟(英国)、日本为代表的国外政府信息公开活动中个人信息保护的经验与存在的问题,以及对我国的启示。其中又特别对美国《信息自由法》中关于个人隐私保护的例外规定进行分析。
第四部分:根据分析我国现有状况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针对我国国情的基本原则和个人信息保护策略。
第五部分:结语。这一部分主要讲述了本文的创新之处,以及本文研究的不足,并提出对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活动中个人信息保护研究的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