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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同其它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大型企业一样,国有企业也要面对由委托代理所产生的信息不对称、激励不相容和责任不对等的代理风险。此外,由于我国国有企业产权的特殊性,它还要面对诸如委托链条冗长低效、所有者监督的外部性以及政策性负担引起的预算软约束等等众多严重的问题。因此,如何构建一个完整有效的国企监督体系就具有了十分现实和重要的意义。 我们应该借鉴发达国家的治理结构,结合我国的现实情况。通过构建专职的、脱离行政体系的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部门来加强所有者监督;切实发挥企业监事会、党组织以及职代会的监督作用,从而实现严谨的企业内部监督;同时,充分发挥经理市场、资本市场以及银行的市场选择作用,以建立完善的企业外部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