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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是党中央立足全局、与时俱进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我国现代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本文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昌邑市为研究对象,在国内外有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科学界定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内涵,对两者之间的辩证关系进行分析;通过构建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运用区域经济学与城市经济学中的有关理论和分析方法,对昌邑市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进行测度;建立两者协调发展度模型,对其协调发展状况进行测度并分析结果,找出发展过程中的非协调因素;最后针对昌邑市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借鉴发达国家和国内先进地区推进协调发展的经验,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本文通过对昌邑市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进行测度,以及对两者之间耦合度、耦合协调度进行分析,得出如下结论:一是同国内先进地区相比较,昌邑市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不高;二是昌邑市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之间存着相互促进的作用,新型城镇化有力地带动了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而农业现代化对新型城镇化的促进作用尚不明显;三是昌邑市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经过10多年的发展,已从原来的中度失调逐步发展到优质协调,协调程度向着良性互动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