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完全代孕行为的合法化及其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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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腹生子现象在我国古来即有,随着人工受精、试管婴儿技术在生育医学上的运用,“借腹生子”以一种新的形式显现在人们的眼前。由于我国立法在代孕行为的规制存在很大的空白之处,造成了学界对代孕行为的合法性存在很大的争议。无可置疑,代孕行为已然成为人类医学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它能够满足人类繁衍生息的需求。但是,我们也必须正视代孕行为所带来的道德与法律问题。完全代孕作为一种典型的代孕行为,经历史文献的查阅以及世界各国判例的分析,其是最能被人类道德所允许,也与现行民法体系最为融合的一种代孕方式。立足由点及面的分析方式,认真分析完全代孕行为的合法性有助于完善代孕立法。第一部分,引言。介绍当下代孕市场的基本状况以及代孕的基本种类,简要介绍下各种代孕行为的基本特征以及学界对代孕的观点,突出反映出完全代孕行为合法化的理论基础以及完善代孕行为法律规制的急迫需求。第二部分,完全代孕行为的正当性分析。详细界定完全代孕行为与其他代孕行为之间的区别,以及完全代孕行为与自然生育行为之间的关系,通过人类生育权、身体权以及隐私权等的探讨,为完全代孕行为的合法化奠定基础,并且通过对社会公序良俗的理性分析,对持着反对观点的学者进行反驳,从而巩固完全代孕行为合法化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我国代孕生育的现状及面临的法律困境。通过社会现象,发现代孕生育问题已经在我国普遍存在,并且因此产生的法律纠纷也逐渐增多。由此反观我国代孕法律制度的困境,不管是在立法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中都面临着种种困难。第四部分,域外代孕行为的立法规定及对我国的启示。通过分析域外对代孕行为所持态度以及他们的立法选择模式,结合我国国家基本社会情况,探寻借鉴之处。第五部分,构建和完善我国完全代孕行为法律规制的建议。结合上文所发现的不足,结合域外立法、司法的经验,提出自己对完全代孕行为的规制建议。主要从原则上、主体资格上、权利义务上进行完善,最后在对完全代孕行为限定合理界限,防止完全代孕行为的无限制扩张。第六部分,结语。总结全文的基本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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