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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影响了文化产业经济发展的状态与结果。在地方政府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本文对我国文化产业集聚发展的地方政府经济行为问题进行了研究。重点研究在文化产业集聚过程中,政府如何避免“越位”、“缺位”与“错位”,提出根据发展阶段研究地方政府经济行为。首先,提出了地方政府经济职能在文化产业集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地方政府经济职能中存在的不足。以文化产业集聚的产业周期为背景,结合新公共管理理论、公共政策优化、地方政府角色行为等相关理论,提出不同阶段地方政府经济行为、公共政策的重点,引入广元文化产业集聚发展的经典案例,不断完善地方政府经济行为,提出整合自身资源是解决文化产业集聚发展和促进文化产业的基础。最后,总结出辐射全国的地方政府经济行为完善的基本原理与对策建议。本文以文化产业集聚的周期性发展为研究背景,对地方政府在文化产业集聚发展中的行为与作用加以定位,为完善地方政府行为提供理论支持和政策指导,引入广元文化产业园区经典案例,分析案例得出相应启示,最后,总结出文化产业集聚发展的普遍适用对策。文章核心是文化产业集聚发展中,地方政府职能具有特殊性,通过对文化产业的萌芽阶段、成长阶段、成熟阶段以及转型阶段地方政府经济行为的分析,结合新公共管理理论与公共政策,阐述地方政府经济行为的调整,系统地分析文化产业集聚发展中阶段性的地方政府行为,探索地方政府职能模式的创新点,寻找发挥地方政府效能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