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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生态环境问题逐渐成为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生态补偿逐渐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然而我国现有的生态补偿在设计和实践上都是困难重重。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的一个关系我国环境资源能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规划。主体功能区域的划分,正好为生态补偿在研究和实践上的突破迎来新的契机;而生态补偿主则是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重要保障机制。基于主体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是一个涉及面广、各种要素之间关系复杂、综合性强的领域,虽然在主体功能区概念提出的这五年以来,已有一些相关的研究,但对于这一迫切需要应用于实践的理论,目前已有的研究成果仍然显得非常不足。本文通过对分析广东省生态补偿现状的分析,总结广东省生态补偿存在的现状和不足,结合生态补偿理论和主体功能区的内涵和职能,提出了广东省主体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模式,并以清远市为例,探讨了补偿模式的应用。
本研究分为五部分:
第一部分包括第一章和第二章,主要阐述论文的研究背景、相关概念、研究综述、选题的意义和研究目的、研究方法、研究资料、研究的内容和框架,以及论文的结构。
第二部分包括第三章,对广东省生态补偿的困境及机遇的分析。首先,分析广东省生态补偿的现状,然后根据现状分析现行生态补偿模式面临的困境,并提出广东省基于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生态补偿模式应注意的问题。
第三部分包括第四章,广东省主体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模式的构建。首先提出广东省主体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模式的基本框架,然后提出广东省生态补偿模式的分类,接着深入探讨基于主体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模式的运转方式和路径。接下来,提出了广东省主体功能区生态补偿模式的建立方法。最后,探讨了广东省生态补偿的政策保障。
第四部分包括第五章,在第三部分理论研究的基础上,以广东省清远市为例,立足全省,选取基本农田、生态公益林和水资源三种生态限建要素构建主体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框架。
第五部分包括第六章,是对全文进行总结,并提出研究的不足与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