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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为了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实现公共利益,必须享有在特定情况下对私人财产予以征收的权力,特别是现今我国正处在经济高速发展的阶段,需要国家对私人财产征收的事例更是层出不穷。然而,对财产征收制度的权源即国家征收权却很少有学者予以足够的理论关注。本文在追述国家征收权的历史后,以语义场的方式厘清宪政视野下国家征收权的定义,并在此基础上对国家征收权的自然特征、宪政特征、内涵作以论述。阐明国家征收权的本质内涵。国家征收权实质是国家的一种政治权力,属于主权,是权利与权力的统一,是私人财产权利与公共利益的统一,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公权力。而后,又进一步的论述了如何在宪政条件下去规制国家征收权的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