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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广东省高州市根子镇复合生态系统为研究对象,运用生态足迹理论与方法对根子镇1995—2005年的生态足迹和生态承载力进行计算,为制定政策,促进根子镇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结果表明,11年来根子镇土地利用格局无太大变动,主要由于建成地的增加,总生态承载力一直以较低的幅度持续上升,由1995年的23794 hm2上升到2005年的24360 hm2。但由于人口不断增加,人均生态承载力反而下降,由1995年的0.3422 hmz降至2005年的0.3003 hm2,降幅达12.24%。说明人口是人均生态承载力增加的一个主导因素。
耕地、化石能源地和林地是影响根子镇生态足迹变化的主要土地类型,11年来,受这三类土地类型变化的影响,根子镇人均生态足迹呈先升后降态势,由1995年1.6554 hm2增加至2001年1.9324 hm2后,小幅下降,2005年降至1.5402 hm2,其中耕地是足迹占用最大的土地类型,平均占用达57.41%,其次是化石能源地和林地。由于11年中生态承载力变化不大,因此生态赤字与生态足迹的变化趋势大致相同,也呈先升后降的趋势,由1995年1.3132 hm2增加至1.5931 hm2后,至2005年为1.2399 hm2。
总生态足迹的增长大于总生态承载力增长,而人均生态足迹在上升、人均生态承载力在下降,所以人均生态承载力与人均生态足迹差距加大,根子镇的可持续发展状况越来越差。人均生态赤字与人均生态足迹趋势基本一致,均呈现递增趋势,人均生态足迹的增加和人均生态承载力的降低是引起人均生态赤字的两个主要因素。
根子镇1997年人均生态足迹约为全球生态足迹1/2,比同期广东省以及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的生态足迹高,也高于柳州市、高州市、怀来县、岳西县等其他市县地区的生态足迹。说明根子镇具有较高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但其可持续发展能力也较低。
研究表明根子镇己处于不可持续发展状态,生态系统的压力和强度较高。根据研究结果并结合根子镇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有利于根子镇可持续发展的合理化建议,如控制人口数量、改变能源消费模式、开发利用沼气,增加防护林面积,加强土地利用管理等,以提高根子镇可持续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