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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义与形式的对立统一一直是人类翻译史上争论的焦点。无论是西方翻译史上的“解释员”与“演说家”的区别、“不忠美人”的比喻,还是中国翻译史上的“文质”之争,“神似”“化境”之论,归根结底都是在探寻两种语言之间意义与形式的关系。而诗歌作为一种文学形式,是人类语言中最复杂、最凝练的一种表达方式。无论是在思想内容上还是表现形式上,诗歌都达到了人类文学思维和美学感受的极致,它高度凝结了一种语言所属民族的文化背景和民族智慧,也将一种语言的音美,形美,义美全方位地结合起来,体现了同一种语言内部意义与外部形式最大程度的有机结合。正因为诗歌做为一种语言形式的这种特殊性和复杂性,国内外译界自古以来就有诗歌“不可译”的论断,而对诗歌翻译的批评也是褒贬参半,莫衷一是。对此,传统的翻译语言学派在诗歌翻译的领域似乎鲜有施展空间,它解决不了诗歌翻译中所出现的众多复杂而特殊的问题。因此,从美学角度对诗歌翻译进行研究在20世纪80年代后翻译研究文化转向的背景下就有了更为重要的意义。本文作者在回顾与评价翻译研究和诗歌翻译的历史与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傅仲选和刘宓庆的翻译美学理论,首先探讨了翻译得以与美学相结合的历史条件和结合方式,得到了美学作用于翻译的有效范围与具体形式;其次,阐述本文的理论基础、研究范围与研究手段,对论文的理论可行性与实践可操作性都进行了深层分析;之后将讨论焦点定位于诗歌翻译,在翻译美学的理论指导和视角下,具体分析了诗歌作为每种语言中都存在的文学形式所固有的普遍性特点,以及中西方诗歌意义和形式上分别的性质和特点,佐以大量实例分析,进而得出诗歌翻译中的重点和难点,以及影响诗歌翻译的因素,并将翻译美学视角下诗歌的可译性限度划分为三个层面,得出在诗歌翻译中最大程度地有效传递意义与形式高度统一的审美信息的方法;分析了作为诗歌译者不同于其它文体译者的身份特殊性以及诗歌译者在有限条件下可以发挥的最大主观能动性。最后,根据所得结论,有针对性地对译员提出期望和建议,以期丰富翻译理论宝库,并能对译者的培养和其它文本的翻译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