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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文明史就是一部战争史,妇女遭受性暴力的侵害是战争中的常态。随着国际人道主义法和人权法的发展,武装冲突中针对妇女的性暴力行为为国际法所禁止,并被认为是一项国际罪行。成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战争负有主要责任的行为人进行审判,尽管很不充分,但是这些战犯在战争中的性暴力犯罪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追诉。在前南斯拉夫地区和卢旺达,强奸和性暴力犯罪行为被广泛地用作一种“武器”来制造恐怖和侮辱特定族裔的妇女以及她们所属的整个族群。在这种背景下,成立于20世纪末期的联合国特设刑事法庭才建立了系统的惩治武装冲突中针对妇女的性暴力犯罪行为的制度。在1992年至2003年间,国际刑事司法的价值被视为国际法律秩序的基本组成部分。国际刑事审判不仅得到承认,更是获得了安理会的正式批准。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把这种发展趋势看作是国际社会最终形成永久的国际刑事审判体系的进步标志,这种国际刑事审判体系的代表者就是国际刑事法院。2002年正式运作的国际刑事法院被认为拥有现行最完善的惩治武装冲突中针对妇女的性暴力犯罪的机制。国际刑事法院的一系列法律文件在起草时充分考虑和借鉴了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和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的判例法,特别是关于性暴力犯罪的犯罪要件和证据规则等的规定反映出联合国特设刑事法庭判例法的影响。这些国际刑事司法机构是如何解读其章程和相关国际条约、如何通过典型的法庭判例促进国际刑法的发展,国际刑事法院在追诉武装冲突期间针对妇女的性暴力犯罪过程中遇到了怎样的困难,如何跨越这些瓶颈,是本文主要讨论的问题。本文的主体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分析了武装冲突中针对妇女的性暴力行为现象及其产生原因和危害后果,并从历史的角度梳理了国际法对武装冲突中妇女权益的渐进式保护。第二部分介绍了惩治武装冲突中针对妇女的性暴力犯罪的制度建构,包括具有代表性的国际刑事司法机构的建立,武装冲突中针对妇女的性暴力犯罪的罪名发展,以及审判武装冲突中针对妇女的性暴力犯罪的特殊程序规则。第三部分通过列举联合国特设刑事法庭和国际刑事法院的典型判例,简要概括了惩治武装冲突中针对妇女的性暴力犯罪行为的国际司法实践。第四部分通过对上述案例的分析,总结出国际刑事法院在惩治武装冲突中针对妇女的性暴力犯罪的司法困境,并提出相应地完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