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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询问是落实保护刑事被告质证权的重要装置,本文针对交叉询问制度进行系统探究,主要是为了彻底摆脱传统的职权主义诉讼模式,建立权利、义务高度统一的陪审制度、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并完善以辩护制度为基点的律师参诉制度,从而最大限度的发现事实真相。通过研究促使我们对过分追求客观真实的价值观、诉讼制度、证据制度进行一些反思和检讨,对我国司法制度中实体公正和程序正义的冲突与平衡多一些认识和感悟。本文主要运用了文献分析法、比较研究法、历史研究法并用的研究方法。借鉴和参考了大量的文献,在比较研究中主要以英美国家的交叉询问为范例,并结合我国刑事诉讼中法庭质证的现状,以期能够丰富我国证据调查方法,帮助建立我国的交叉询问制度,从而保障诉讼公正的顺利实现。本文共分四章。第一章交叉询问制度概述。该章分为交叉询问制度之内涵和交叉询问制度的基本理论,首先介绍了交叉询问制度的概念及特征,其次分别从当事人主义根基、被告人质证权理念、相对主义理论角度对交叉询问制度的理论基础进行了阐述。并解析了交叉询问制度的实体价值、程序价值、负价值。第二章交叉询问规则的构成。该章分为三个部分,通过与英美国家的比较考察,在第一部分分别阐述了主询问、反询问、再主询问等交叉询问的程序;在第二部分分别阐述了交叉询问一般法则;在第三部分分别阐述了交叉询问一般法则的例外即特殊规则。第三章我国法庭质证规则的现状与缺陷分析。首先,笔者对我国刑事诉讼中法庭质证的现状进行了概括;接着,直接指出了我国刑事诉讼中法庭质证存在的诸多问题并加以认真分析。第四章我国交叉询问制度的建立。笔者提出以遵循科学的指导思想与选择模式,建立新型的交叉询问运行范围与程序,并就完善我国交叉询问的具体规则发表了自己的观点,最后提出在我国建立一套较为完整的有关交叉询问相关配套制度,即改革刑事陪审制度、普及刑事辩护制度、加强证人出庭制度、完善证据开示制度及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制度。